欧阳引擎创编 2021.01.01
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储罐围堰设计规范
欧阳引擎(2021.01.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装置设备安插设计技术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1、但凡液体危险化学品储罐,只要是所贮存物品具有有毒、具有腐化性或易燃易爆危险性,均应在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腐化性物料储罐区围堰尚应铺砌防蚀空中。
2、不合类另外储罐不宜共用一个围堰区,如果储罐相邻难以隔开辨别设置围堰时,储罐之间必须设置隔堤。
3、围堰的高度不该小于0.15m。围堰区域的规模一般按设备最年夜外形再向外延伸0.8m。
4、围堰内不允许有地漏,可是应有排水设施,围堰内的空中应坡向排水设施,坡度不该小于3‰。在堤内排水设施穿堤处,应设避免液体流出堤外的办法。
5、不得有无关的管道从围堤内穿过,管道必须穿堤时,穿堤处应采取非燃烧资料严密封堵,同时如果储罐所储物料对管道具有腐化性,管道两侧还必须设隔离呵护。 6、围堤内不得有电气等设备。
7、如果储罐泄漏出的物料需要收集时,所做的围堰厚度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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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m,其容积足以容纳围堰内最年夜的常压贮槽的容量,围堰最小高度不小于450mm。围堰内积水坑便于集中回收,或者有管道连接到防爆耐腐化泵。各储罐使用部分担任确定收集的泄漏物料存储设备,并配备足够数量临时管路备用。
8、酸类(或碱类)储罐围堰邻近应堆放可以中和一个储罐的烧碱(或酸)。
9、易燃易爆类危险品液体储罐围堰要求: 1)围堰内内的有效容积,不小于围堰内1个最年夜储罐的容积。 2)立式储罐至围堰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该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该小于3m。 3)室外立式储罐围堰堤的高度,应为计算高度加0.2m,其高度应为1.0m至2.2m;室外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该低于0.5m;
10、围堰堤及隔堤,应合适下列规定: 1)围堰堤及隔堤应能接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该渗漏; 2)围堰内储罐数量在2个以上时,应在围堰堤的不合方位上设置两个以上的人行台阶或坡道,隔堤均应设置人行台阶。
11、甲类液体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和闪点年夜于120℃的液体储罐(区),当采纳了避免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围堰。
12、室外储罐区需要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合适下列规定: 1)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四周,应设导液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内; 2)事故存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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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距储罐不该小于30m; 3)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址不该小于30m; 4)事故存液池应有排水办法; 5)事故存液池的容积,不小于围堰内1个最年夜储罐的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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