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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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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课程作业

题 目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及对其有效保护的措施 施宇琼 学生姓名 2010010735 学生学号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0级8班 专业班级 江沿任课教师

国际商务系 系 别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提出的,一种对某些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但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 汇率变动的日趋频繁,对幼稚产业的保护面临着规范保护程序、加强受保护产业的监管、鼓励国内竞争等新问题。因此,我们在通过进口关税、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政府采购、反倾销、反补贴等方式保护幼稚产业的同时也要适度并且有原则的实行。

1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1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概念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Infant Industry Theory)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Hlexander Hemilton 1757-1804)提出的,一种对某些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

1.2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基本内容

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

1.3 幼稚产业的界定

? 这种产业是该国尚未发展成熟的新兴产业。它暂时还没有能力同国外较发

达的同类产业竞争。且该产业具有发展潜力。

? 该产业具有较大的产业关联度。即该产业和国内很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息息

相关,对这些产业的发展有正的外部效应。这一特征为幼稚产业的保护提供了必要性。

? 该产业在现阶段缺乏推动其发展的资金实力。

1.4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主要思想

1.4.1 经济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将一国经济发展的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阶段、畜牧阶段、农业阶段、农工业阶段、农工商业阶段。他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贸易政策,在农工业阶段的国家应采用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原因是此时本国工业虽有所发展,但发展程度低,国际竞争力差,不足以与来自处于农工商业阶段国家的产品相竞争。

1.4.2 生产力论

不管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说还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都显示了明显的贸易利益。任何时候,各民族的利益都高于一切。当自由贸易损害到一国实际或潜在利益的时候,该国有权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比较优势是动态且可培养的。落后的国家在面临发达国家强有力的竞争时,为了“促进生产力的成长”,有理由采取产业保护措施。一个国家要追求的是财富的生产力,而非仅仅是财富本身。

1.4.3 国家干预论

像重商主义一样,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也强调国家在贸易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李斯特认为,政府不能作为“守夜人”,要做“植树人”,应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利用关税等手段来保护国内市场。

1.4.4 关税保护制度

李斯特认为,应采用关税制度来实现贸易保护主义。在该制度的设计上,应体现以下几点:

? 差别关税:以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为出发点,对不同的产业征收不同的关税。 ? 有选择性的保护:并非对所有工业都加以保护,保护是有条件的。

? 适时调整: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不是无休止的,而是又限期的,超过了规定

的限期,该产业即便没有成长起来,也要解除对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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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有效保护幼稚产业

2.1 为幼稚产业提供贸易保护的措施

措施主要有进口关税、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政府采购、反倾销、反补贴等。关税是主要措施。

关税是WTO所允许的唯一保护措施,各国易于认同通过关税来保护幼稚产业,不易遭到报复行为,实行起来比较方便。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非关税措施不完善。

另外,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呈现出显性非关税壁垒作用减弱,隐性非关税壁垒作用加强的趋势。显性非关税壁垒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的保护措施,包括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其他的在WTO框架下讲逐渐与国际接轨。符合统一规范,以体现无歧视性原则,最终失去保护作用。隐性非关税壁垒是WTO的“灰色区域”,虽然违背贸易自由化的宗旨,但又符合WTO的规则,其次,实行些非关税壁垒还可以达到一些次要的目的,如避免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2 组合运用保护措施时应考虑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贸易竞争越来越激烈,单纯的用一种手段方式是不够的,往往需要组合起来综合运用。此时,需要注意一下四个方面才能更有效的使措施发挥作用。

? 以WTO的有关协议为准则调整贸易保护措施的组合。 进口关税保护原则是

WTO的一项基本原则,因为与非关税保护措施相比,关税措施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非歧视性,便于其他国家和贸易经营者辨析保护的程度。在肯定进口关税保护原则的前提下,该组织还主张通过多边谈判递减进口关税以促进贸易自由化。可见,尽管进口关税保护是WTO 所倡导的,但是进口关税水平的上限有一定限制。此外,WTO 并不反对在一定条件下采取非关税措施保护幼稚产业。事实上,由于进口关税保护功能的弱化,各国越来越重视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

? 使既定的进口关税水平发挥最大的功能。我国进口关税水平的上限可确定

为15%左右,且这一进口关税水平还会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而递减。其原因:一是因为我国的贸易政策取向。

? 强化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分配环节。一般认为,进口关税的福利效应

优于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但是,在国内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国外市场是完全竞争时,要确保和增加国内的垄断利润,则配额的作用优于关税的保护,但同时会加大国民福利的净损失并可能导致低效率生产。为了减少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环节中的寻租行为及官员违规现象,政府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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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以下三个方面:(1 )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引入群众监督机制;(2 )严厉打击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中的违规行为,加强法制化力度;(3 )实行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招标制度,招标作为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分配方法已被某些国家的经验及我国出口配额招标的实践所证实,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减少寻租现象的方法。 ? 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在对外反倾销方面,我国仍

有许多工作要做。第一,广泛宣传《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提高企业利用有关法规自我保护的自觉性;第二,健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对进口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起诉及调查中的作用;第三,制订反倾销、反补贴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便于操作;第四,培育从事反倾销、反补贴业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如具有专业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信息服务机构等。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在我国幼稚产业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2.3 政府要有效实施对幼稚产业的保护需注意的问题

? 保护期限的确定。保护幼稚产业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一旦达

到目的,就应该撤销保护政策。设定适当的保护期限,可以激励被保护产业充分利用保护期内的优惠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竞争力,有效避免了老态龙钟的幼稚产业的出现。

? 加强保护过程中的监管。政府需要对处于保护期内的幼稚产业实行必要监

管,督促其在政府的帮助下正当利用优惠政策,努力提高生产效率。 ? 鼓励国内竞争。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以强化保护政策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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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闫国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 [2] 任烈,国际贸易问题[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3]黄建忠.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杨春玲.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两种外贸发展战略的再认识[J].学术探索,2003(09) [5]康珊.我国贸易发展战略文献综述[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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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课程作业题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及对其有效保护的措施施宇琼学生姓名2010010735学生学号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0级8班专业班级江沿任课教师国际商务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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