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健康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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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
目录 岗位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职能部门及岗位建设,提高公司的战略执行力,实现战略化目标的需要,通过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流程再造和优化,保证职能的有效发挥。
第一章 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第一条 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工程代表,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向公司负最终责任。
第二条 根据公司项目组织机构编制要求,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落实管理人员职责,配合项目公司开展工作。
第三条 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处理好与中标单位的争议和纠纷。
第四条 建立合格中标单位数据库。
第五条 全面控制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完成公司下达的建设任务。
第六条 组织所负责工程周工作例会,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贯彻实施公司及项目公司的规章制度,起草工作报告。
第七条 在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与外界进行交流,建立专业顾问人才信息库。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动态成本管理制度,并负有领导和实施职责。
第九条 执行公司发布的各项指令,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指
导、检查、监督。
第十条 定期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参与组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二条 掌握图纸内容工艺要求、材料的选用要求,掌握建筑工程的规范要求,并能够合理的运用。
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对成本控制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 定期或不定期考核监理公司的土建工程质量、 进度、成本控制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业绩,并提供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收集和整理工程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为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第十六条 掌握景观、道路、绿化等相关知识,负责编制和完善所负责工程的工程管理程序性文件。
第十七条 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监督中标单位履行合约义务,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的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成本控制目标。
第十八条 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现场作业面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进度款是否专款专用,对周、月及总进度控制计划与实体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