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检测处理程序抽样原则及检测要求
一、电工产品 批量 1 2-15 16-50 51-150 151-500 501-1200 多1200 禁止进口 于样本量 1 2 3 5 8 13 对于电工设备对整机进行检测,不对其中的元器件进行单独考核。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为该产品对应的CCC认证实施规则中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安全玻璃
建筑用安全玻璃必须取得CCC认证;汽车用安全玻璃同批报检数量超过50片禁止进口,必须取得CCC认证; 当同一规格、型号、尺寸的汽车前窗用夹层玻璃数量小于50片时,参照GB9656-2003《汽车用安全玻璃》国家标准应至少抽取8片制品进行如下项目及数量的检验: 检验项目 光畸变 副像偏离 颜色识别 耐辐照、透射比 制品/样品数量 4 4 4 3 备注 有颜色玻璃 300×76mm从制品切割 耐湿性 3 300×300mm从制品切割 耐热性 3 300×300mm从制品切割 抗穿透 6 300×300mm从制品切割 抗冲击 24 300×300mm从制品切割 人头模型冲击 4 当同一规格、型号、尺寸的汽车前窗以外用钢化玻璃数量小于50片时,参照GB9656-2003《汽车用安全玻璃》国家标准应至少抽取10片制品进行如下项目及数量的检验: 检验项目 制品/样品数量 备注 备用样品4片 碎片试验、透射比 4 抗冲击 6 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后,才能认为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三、机动车轮胎产品
1.抽检基数:按照申请批次界定,每批数量小于等于100条,超出100条禁止进口,必须取得CCC认证;
2.轮胎产品划分为载重汽车轮胎、轿车轮胎和摩托车轮胎三类,进口每批数量小于等于100条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抽
样检测;
3.检测项目:强度和脱圈阻力(无内胎轮胎加做) 4.抽样数量:每类别1条。 四、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产品
同一申请人单一车型的申请数量控制在20辆/每年; 同一申请人单一车型每批的申请数量控制在10辆及以下; 超出以上数量范围的需按正常认证模式进行认证。 每批次进口同型号产品(10辆及以下)抽取一台样品按照以下表检验项目2进行全项目检测,其余部分车辆在确保产品一致性基础上按照下表检验项目1要求进行台台检测;
摩托车小批量检测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1 检验项目2 ★ ★ ★ ★ ★ ★ ★ ★ ★ ★ 考核中文、标志、内容 备注 车辆识别代号GB16735-2004 ★ (VIN) 车辆标记 外廓尺寸 侧倾稳定角 车速表校核 转向装置 整车前照灯性能 安全防护装置 GB 7258-2004 ★ GB7258-2004 GB7258-2004 GB7258-2004 GB7258-2004 GB7258-2004 ★ ★ ★ ★ / GB7258-2004 ★ -★ 操纵件、指示器GB15365及信号装置的图1994 形符号 10 驻车性能 GB7258-2004 ★ 11 无线电骚扰特性 GB 14023-/ 2006 GB14622- 排气污染物(I2007 / 型试验) GB18176-2007 12 ★ ★ 13 制动性能 GB20073-2006 GB 14 后视镜安装 17352-1998 GB7258-2004 转向锁止防盗装GB 17353 15 置 -1998 GB 15742-2001 16 喇叭声级 3.1.1、3.1.2、3.1.3、4.1.2 照明和光信号装17 GB18100-2000 置的安装 18 外部凸出物 / ★ ★ ★ ★ ★ / ★ ★ ★ ★ GB20074-2006 注:”/”表示不做检验,“★” 表示需做检验。
同批报检发动机超过50台,禁止进口,必须取得CCC认证;同批报检发动机超过10台,少于50台,每种型号抽取样品按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全项目检测,其余部分发动机在确保产品一致性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台台检测;同批同型报检不超过10台,每台发动机按照以下检测要求进行台台检测;
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小批量进口抽样检验方案
序号 1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起动性能 发动机起动性能按GB/T5363-1995中4.1进行测量,起动时间不大于15.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