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走读生管理制度
一、走读生的条件与手续办理 1、走读学生家住海甸岛5公里之内。
2、申请走读学生应居住在父母或亲戚家中。严禁走读学生私自在外租房住宿。
3、家长委托亲戚监管的要带上监管亲戚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等,并在申请上注明意见。
二、走读生的要求与管理
1、走读学生的作息时间:每周上学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下午(学校规定的上课、活动时间);每天在校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2:40-6:00,若无另外安排,其它时间走读生不可滞留校园。
2、走读学生必须遵守校园在教学、纪律与作息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不准迟到、早退或在规定时间之外在校园内滞留走动,影响、妨碍他人。
3、走读学生课余时间要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外是非场所出入或与不良人员发生交往,不得损坏学校声誉;走读学生严禁带人随便进出校园,严禁私自在校内住宿。
4、家长(或走读学生的委托监管人)要了解学校对走读学生的管理要求及走读学生的作息时间,全权负责走读学生校外作息时间内的纪律安全责任;协助学校做好走读学生的管理工作,认真及时催要、填写走读学生的“家校”联系表。走读学生的家长或委托监管人要按时参加校园召开的家长会,每学年1-2次。 5、走读学生如恢复在校住宿学习,仍要个人书面申请,家长到校签字,经学生处同意后,方可办理住宿学习手续。
6、走读学生违反上述有关条款,校园将取消其走读资格并对照《学生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德育处
2020.3.1
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走读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绿灯行、红灯停。
1)红灯亮时,一律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一律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是,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前进;
3)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是,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上街走路“三原则”。
1)右侧通行的原则。这是基本原则。
2)各行其道原则。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安全畅通原则。车辆、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三、行人。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3)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行人不得跨越、骑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德育处
20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