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8 商务报价未单独密封或出现在其技术标书中;
6.5.9 投标者已被宣布取消了投标资格。
6.5.10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7、纪律
评标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单位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投标单位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投标单位不得串通作弊、哄抬物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投标单位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防、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竟争。
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授标工作。
投标单位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8、开标、评标
评标组织
8.1.1 评标组织的设立
评标组织是由招标人设立并负责评标的评标小组,评标工作在丹霞冶炼厂招投标委员会指导下由依法组织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7人组成,评标小组组长由招标人指定的评标小组成员担任。
8.1.2 评标小组的职责
8.1.2.1 审查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
8.1.2.2 根据投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进行技术经济澄清;
8.1.2.3 对投标文件根据评分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评审打分。
8.1.3 评标小组成员的产生
招标人的评标小组成员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选定,选出的成员都不应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
8.1.4 评标小组的工作办法
在评标过程中,各成员均以专家身份进行评标工作,不代表其所在单位。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的活动安排。
开标由招标人代表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审标
8.3.1 评标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8.3.2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3.3 在审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取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则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标作废标处理。
8.3.4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8.3.4.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8.3.4.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8.3.4.3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3.4.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