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G7001—201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锅炉及锅炉部件、组件)
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单位地址 制造许可级别 设备类别 产品型号 设备代码 制造日期 使用单位 监督检验范围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该(锅炉、部件、组件)产品经我机构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特发此证书,并在该台锅炉产品铭牌上打有如下监督检验标志: 监督检验人员: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注1:当锅炉或其部、组件由境外制造单位制造,在设备到岸后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时,监检机构应当填写本表,监督检验范围与《锅炉监督检验规则》规定不一致时应在监检证书中说— 22 —
年 月 日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品种(名称) 产品编(批)号 产品图号 监督检验地点 TS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7001—2015
明,对锅炉部件、组件填写设备名称,对整台锅炉填写设备品种。
注2:本证书一式三份,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制造单位,其中一份由制造单位随产品出厂资料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或者对该部件、组件进行分包的锅炉制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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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
(锅炉)
编号: 施工单位 许可级别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 产品型号 设备代码 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内编号 额定蒸发量(功率) 额定出口温度 允许工作温度 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该锅炉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经我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特发此证书。
监督检验人员: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t/h(MW) ℃ 许可证编号 制造单位 设备品种(名称)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使用登记证编号 额定出口压力 允许工作压力 MPa MPa MPa ℃ 水(耐)压试验压力 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注:本证书一式三份,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施工单位,其中一份由施工单位随竣工— 24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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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交付使用(建设)单位 (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和单位内编号只适用于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附件E
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监督检验范围
E1 主给水管道
主给水管道指锅炉给水泵出口切断阀(不含出口切断阀)至省煤器进口集箱的主给水管道和一次阀门以内(不含一次阀门)的支路管道等。
E2 主蒸汽管道
主蒸汽管道指锅炉末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有集汽集箱时为集汽集箱)出口至汽轮机高压主汽阀(不含高压主汽阀)的主蒸汽管道、高压旁路管道和一次阀门以内(不含一次阀门)的支路管道等。
E3 再热蒸汽管道
再热蒸汽管道包括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和再热蒸汽冷段管道。
再热蒸汽热段管道指锅炉末级再热蒸汽出口集箱出口至汽轮机中压主汽阀(不含中压主汽阀)的再热蒸汽管道和一次阀门以内(不含一次阀门)的支路管道等。
再热蒸汽冷段管道指汽轮机排汽逆止阀(不含排汽逆止阀)至再热器进口集箱的再热蒸汽管道和一次阀门以内(不含一次阀门)的支路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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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2〕6号,1982年8月7日颁布)。
2.《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5〕4号,1985年6月6日颁布,1985年11月1日起试行)。
3.《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劳动部,劳锅字〔1989〕5号,1989年8月12日颁布,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4.《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1〕37号,2001年6月22日颁布,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
5.《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194号,2003年7月1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6.《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0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6月23日颁布,2004年9月23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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