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限仓制度
为了防止和打击操纵市场行为,除了合理设计期货合约、完善保证金制度以外,实行限仓制度十分必要。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限仓是指规定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不允许超量持仓。如果投资者在多个经纪商处开户,则要将该投资者在各账户下的持仓合并计算。
对于确实需要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或风险管理的投资者,可以向中金所申请豁免持仓限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中金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要求。
限仓制度在具体执行时应根据中金所正式公布的规定为准,会员及投资者必须将其持有的持仓控制在其持仓限额以内,超出的持仓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减仓的持仓,中金所可强行平仓。
全球股指期货推出前后股市走势
股指期货是20世纪80年代最成功的金融产品,也是世界上目前交易量最大的期货品种。相对股票现货交易,股指期货具有较低交易成本、较高的杠杆比率、较高的市场流动性、较方便的卖空交易等特征。因此,股指期货成为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的重要手段和从事套利交易的常用工具。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于2007年4月15日实施,中国内地股指期货姗姗来迟。它推出后对中国股市有何影响?这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有人认为,股指期货一上市,大盘就开始往下跌。也有人认为,不管股指期货什么时候上市,不管其走势是高、低还是中,它是不会改变股票整体价格走势的,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只是会使这个市场的价格形成更合理,使这个市场更透明、更有序。
放眼全球,看看其他国家股指期货推出前后股市的走势和变化,也许从中可以找到答案.
推前涨,推后跌,但长期牛市随后而来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推出股指期货的国家,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于1982年2月16日推出价值线指数期货(VLF),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股指期货。但目前交易最为活跃的是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上市的标普500指数期货合约。该合约1982年4月推出,现在与相应的迷你合约一同成为美国交易量最大的指数期货合约品种。1982年2月上旬股指期货推出之前,标普500指数从115.38点上涨到120.4点,上升幅度达到4.35%。推出股指期货之后,指数就连续下跌至108.61,下跌9.79%。美国股指期货的推出虽然在短期内造成指数的下跌,但并没有对当时美国股市的长期上涨趋势产生影响。股市仍然依托于美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在长期展现出稳步上扬走势。
牛市途中推出,前无征兆,后有小跌
首推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 225)的并不是日本的交易所,而是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其上市时间是1986年9月3日。推出指数后的一个多月内,日经225指数从18695点跌至15820点,跌幅为15.38%。但是从长期趋势来看,从广场协议签订开始,日本股市就形成了一个明显的长期上涨趋势,这种趋势并没有因为股指期货的推出而改变。从1984年到1989年日经225指数的月收盘可以看出,股指期货推出造成的指数下跌在这6年日本股市的长期趋势中的幅度甚微。
牛市中推出,小跌后反弹上涨
香港的恒生指数期货是于1986年5月6日上市的。当时 香港经济受到内地的支持,恒生指数处于长期上涨阶段。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4月25日恒生指数就突破新高。股指期货上市时,恒生指数创下了1865.6点的历史性高点,接下来就开始了两个月的回调。在这之后,恒生指数又恢复了上涨趋势,从当初的不到2000点一路走高,在1997年左右接近16000点。
熊市中推出,推前涨,推后大跌
台湾综合指数期货(TX)是在1998年7月21日由台湾期货交易所(TAIMEX)正式推出的。股票指数期货推出之前,台湾综合指数从6月12日的7117.11点上涨至8047.67点,涨幅为13.07%。股指期货推出之后,指数跌至9月3日的6251.38点,跌幅达到22.32%。和日本股指期货不同,台湾地区的股指期货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在一个下跌行情中推出的。虽然股指期货推出之前指数被拉高,但股指期货推出之后立即又恢复了原本的下跌行情,也就是说,股指期货的推出也并没有影响台湾综合指数的长期走势。
前涨后跌,不改长期跌势
韩国KOSPI 200指数期货于1996年5月3日上市。和中国台湾一样,韩国股指期货是在指数长期下跌的趋势中推出的。1995年,韩国的总外债达到784亿美元,而当时韩国的外汇储备才327亿美元。巨额外债使得指数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下跌,KOSPI 200指数在1996年全年下跌超过20%。此时,股指期货的推出让KOSPI 200指数在期货上市前上涨17.5%,并于4月29日达到了110.7的高点。股指期货上市后,指数又恢复下跌趋势。KOSPI指数从推出之初的900点附近快速下跌,到1998年下半年一度跌到300点附近。
17年牛市攀升5000点
在美国股指期货推出两年后,伦敦国际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所(Liffe)推出了两种股指期货交易,即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和金融时报欧洲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FTSE100指数期货于1984年5月3日上市,推出之前股市小涨,推出后股市出现短期调整,指数小幅回落,但其后连续17年一直保持牛市,FTSE100指数一路从1000点左右攀升到了6000多点。
牛市推出,11年上涨600%
德国DAX股指期货于1990年11月23日上市,此时的德国股市正处在一波牛市顶部的时候,股指期货推出的前一年,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走势强劲,但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后一年,股指期货标的指数走势强度稍稍减弱,但不改股市长牛格局。随后,德国DAX指数在11年间持续上涨了600%。在1990年至2005年12月15日期间,该指数年平均涨幅10.66%。
多空双方拉锯后股指上扬
法国期货交易所(MATIF)1988年11月9日正式推出了法国证券协会40指数期货(巴黎CAC40)。当时整个市场处于大熊市之后的调整期,新一轮的上涨行情尚未开始之际。推出前期法国CAC40指数上升幅度较小,做空动能不足。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后,相关股指短期并未出现下跌,而是空方和多方拉锯一段时间,最后现货股指出现大幅上扬,展开一轮逼空行情,多方在此种市况下大获全胜。
推出后短期下跌,长期走势向好
2000年6月,印度股票交易所和孟买股票交易所分别推出SENSEX指数期货合约和NIFTY指数期货合约。在股指期货推出前半年时间内,标的指数一直保持上涨趋势,随着股指期货上市日的临近,指数的上涨趋势回落。在股指期货推出后的较短时期内,市场进入调整趋势,SENSEX指数与NIFTY指数均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但从长期走势来看,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走势比较吻合,并未影响市场的长期稳步上涨趋势。
打入交易保证金并确认到帐
客户在办齐一切手续之后及交易之前,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客户所缴纳的保证金存人期货经纪合同中
指定的客户账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用。 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之外,严禁挪作他用。现在,期货公司均已经实行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 客户入金应以人民币资金缴纳,如果资金是以转账方式进行的,出票单位应与客户开户名称相符,如不符合则应由出票单位出具书面的资金证明书。期货经纪公司财务部收到客户入金,应出具收据,以转帐方式的入金,在确认资金到帐后出具收据。 客户资金到帐后,即可进行期货交易。
股指期货如何进行结算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中金所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
投资者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实际上,不管哪个层次的结算,都需要做3件事情:
一、交易处理和持仓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持仓是多少。
二、结算管理,就是每天要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盈亏、保证金和费用等资金项目的结算。就结算会员而言,当日结算时,结算会员账户中的交易保证金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易保证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结算准备金;当日盈利划入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费用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三、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计算保证金,评估风险。以结算会员为例,每天结算完毕后,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最低余额标准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中金所向结算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结算会员必须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要求;逾期未补足的,该账户不得开新仓或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如何正确认识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这是与目前我国股票交易的一个重大差别,股指期货交易也因此比股票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性。
假定保证金比率为10%,在不考虑手续费等费用时,理论上投入5万元就可以进行一手合约价值为50万元的交易(仅是理论上,实际交易中不可取),如果期货价格上涨10%,对于多头来说,可以盈利5万元,收益率为100%;但对空头来说,收益率为-100%,即投资者的保证金被全部亏掉,这就是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
当价格出现较大的不利变化时,如果不及时止损,投资者权益甚至可能出现负值。所以,从事股指期货交易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
期货公司应该如何控制风险
(1)、对客户的管理。对客户的管理包括: 审查客户资格条件、资金来源和资信状况,评估资金来源与交易风险的互动关系;对客户加强风险意识的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严格执行客户保证金管理制度;提高客户的期货知识和交易技能水平;不同的客户、不同的资金来源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建立纠纷处理预案。
(2)、对雇员的管理。经纪公司对其雇员的管理包括:提高雇员的期货知识水平和执业技能;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高品质的客户经理。
(3)、结算与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管理。经纪公司必须按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结算与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收取客户保证金,保持适度持仓;避免过度交易,严格控制好客户的风险。
(4)、自我监督和检查。经纪公司不仅要接受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督与检查,还应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形成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恶性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