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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验收评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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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审批。

5、施工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认真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检复检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 2、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各采掘队负责人,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和查处本区域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

3、安瓦员必须贯彻巡回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当场指出,并要求现场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有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升井后,还必须填定好汇报记录。

4、安全监察部门或其它职能部门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注意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有效处理。对于处理隐患不及时的要查出原因,如果是主观因素的要追究责任。 5、施工单位或者隐患处理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处理隐患时要指定人员现场指导,并把整改通知单及时反馈到安全监察部门。

6、安监部门要随时追踪各种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对于难度较大的,要派专人负责监察,甚至下达停产整改意见通知书。

7、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安通科必须追踪检查整改完成情

况,本公司无法排查的事故隐患,由办公室书面汇报集团公司协助处理。

8、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后,要依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总结。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排查矿井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10、20日由经理(矿长)负责组织(矿长不在矿时,由代理行使矿长责权的副矿长组织)进行二次全矿性的安全大检查。 2、下列人员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公司领导、生产技术科正副科长、机电科正副科长,通风科正副科长、队、组负责人、保卫科长。

3、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大检查的人员,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

4、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把其它工作暂缓来参加安全大检查,因事参加不了安全大检查的人员,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报请安全大检查组织者批准后方能有效,否则,按不参加安全大检查处理。 5、各单位的正职因事不能参加安全大检查时,必须指定副职参加,否则,对该单位正职每次扣三分。

6、对参加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单位的正职必须认真按质按量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该单位的正职按每条20至100元的标准进行罚款,由于不按时整改隐患而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处

罚外,还要追究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确因按时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该单位必须书面把情况汇报调度室,否则,按无故逾期不整改进行处罚。

7、对整改不安全隐患所需的工具、材料,各级领导予以重视,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供应,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推诿,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直至处罚。

8、对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必须停产整顿。

机电安全检查制度

1、大型固定设备及筛选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检修,充分利用好法定节假日进行检修,同时安排好年、季、月检修计划。

2、对采煤机、掘进机、运输机等移动设备要做到轮换检修。按轮换检修计划和图表进行轮检工作。

3、机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分日检,周检、月检三种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日检,每日停运时间为2小时,综采工作面停运时间为4小时。 周检,每次停运时间为2~4小时,

月检:(包括中小修)每次停运时间为8~24小时,

对采掘运输设备(移动)每班必须保证有30分钟时间检查检修时间。

4、 日检工作的进行由各区的专职电钳工或包机组人员负费检查检修。

5、周检工作的进行由各区的专职队长或技术员组织进行要根据设备数量分别安排(编制好周检修表)并要做好检修记录。

6、月检工作的进行,由公司机电经理组织进行检查、检修,月检工作应结合公司机电设备检查计划进行,并要填写好检修记录。

7、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执行三检时间时,在本月内另找时间(检修时间可串用但不可占用)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8、凡是经过检查、检修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工作。

9、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内容由机电副经理跟据实际情况确定.

10、机电运输设备质量检查(完好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矿每旬组织一次.。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综合防尘工作必须实行齐抓共管,公司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经理(矿长)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公司副职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防尘工作负责;各生产区科和通风等职能部门都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防尘工作负责。

2、公司通风区负责本公司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业务管理。并建立防尘专业队伍,负责分管范围的粉尘防治和测尘工作。各生产区队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的使用、维护。

3、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

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防尘用水水质保持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或喷雾的巷道内,按矿井综合防尘标准要求,安设三通阀门。

4、回采工作面移交生产前要由公司组织防尘设施的验收。 (1)炮采工作面应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

a)煤层注水并挂牌; b)湿式打眼、放炮前后洒水; c)运输机转载点喷雾洒水; d)放炮使用水炮泥;

e)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冲洗巷帮; f)风流净化; g)隔爆水棚或岩粉棚; h)个体防护;

(2)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

a)煤层注水并挂牌; b)采煤机内外喷雾; c)运输机转载点喷雾洒水; d)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冲洗巷帮; e)风流净化; f)隔爆水棚或岩粉棚;

项目组验收评价管理制度

总工审批。5、施工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认真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检复检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2、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各采掘队负责人,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和查处本区域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于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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