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乙方在施工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坏,应当如数赔偿,甲方从应付工资中扣除。如果由此而造成误工,误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钽。
1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第三方工作,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工作无关的经营或商业活动。
第七条 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1、工作时间:由于工程施工进度快慢不均等因素,可能出现乙方工作时紧、时松、甚至待工多日的情况。基于此,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
2、综合计算工时工资依据
①以年为周期,以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的法定工时为标准工时。
②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日标准工时工资的 %支付报酬;
③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按日标准工时工资的 %支付报酬;
④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日标准工时工资的 %支付报酬。
3、乙方工资按照以下计算方法执行:
①乙方在每天工作8小时并完成基本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
工资 元人民币。
②乙方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每天都出满勤(包括休息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报酬为元,其中包括:
a、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0.83天(月法定工作日)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20.83天/月法定工作日×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 元。
注:年法定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月法定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3002
b、法定工作日加班的报酬,即每天加班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每月工作20.83天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20.83天/月法定工作日×1小时/日加班工时÷8小时/日标准工时×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的150%(即 元+ 元)= 元。
c、休息日工作的报酬,即每天工作9小时,每月工作9.17天(全月30天-月法定工作日20.83天)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9.17天/月休息加班天数×9小时/日实际工作工时际工作工时÷8小时/日标准工时×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的200%(即 元+ 元)= 元。
d、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报酬,即每天工作9小时,每月工作11天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11天/年休息加班天数×9小时/日实际工作工时际工作工时÷8小时/日标准工时×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的300%(即 元+
元+ 元)= 元。
以上4项合计: 元。
通过上述标准和综合计算,得出结论:每天工作9小时,全月每天都出满勤,可得到 元的工资报酬,简单地说,就是每天平均 元。实际计算工资时,按照每工作1天(9小时)支付 元的标准计算。每天工作 个小时以外按加班计算。
4、甲方积极为乙方创造多劳多得的包工条件,具体包工事项由现场项目部决定。
第八条 工资发放办法
1、特殊情况的约定:
①乙方因病休息,经医生诊断无病的没有工资。
②乙方无故请假休息,没有工资。
③乙方因公负伤休息,甲方按日标准工时工资即 正常工资的一半 元支付工资。(医药费由公司负担)
④乙方无故不上班,除没有工资外,每天再扣除 元。
⑤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按日 元支付工资。
⑥工作时间按中油一建伊拉克项目统一安排执行,工资报酬按 元
支付。
2、工资支付方式为:工资按月支付,当月工资于本月底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在国内发放。甲方按时将工资款转入甲方指定的建设银行的本人卡中。
3、计薪日期:自乙方到达国外工程所在地次日起,至离开国外工程所在地之日止。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如果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足额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并有义务将乙方送回国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①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②未支付工资报酬的。
③未给乙方缴纳符合总承包方统一规定的境外保险的。
2、如果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将乙方遣送回国。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用条件的。
②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劳动纪律的。
③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旷工三天以上、无事生非或以任何形式煽动、参与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私闯外事机构和当地政府部门的。
⑤被发现有盗窃、赌博、吸毒、食用含酒精饮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违犯当地人员生活习惯的。
⑥为第三方工作,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⑦隐瞒身体及精神疾病,或伪造技能证书的。
⑧隐瞒在国内的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在国内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及参与任何形式罢工历史的记录。
3、乙方单方面按合法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回国费用有乙方个人承担,并按未履约的时间长度赔偿相应比例的已经发生的外事(含护照、体检、签证、BLOCK VISA、IQAMA、机票、GOSI、约RMB 元)费用。
第十条 意外风险
如因动乱、战争或其他政府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负责及时保护乙方安全返回国内。
第十一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