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学校应对疫情开学后出入管理方法
学校应对疫情 开学后出入管理方法 一、总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那么,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平安”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阔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 本方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第五条 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防止顶峰时段人员聚集。
第六条 在校园居住人员,凭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 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七条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八条 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病症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防止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二条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 相关手续,经批准前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 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 号、 、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第十四条 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五条 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六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七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八条 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防止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 条 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