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12.08 【实施日期】2016.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着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推进省内高校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办出水平、特色和质量,2015年度,我省对43所高校24个专业类的73种本科专业213个专业布点按专业类或专业开展了综合评价。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内各高校及省内外有关专家的支持和帮助下,评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价结果(附件1)予以公布。

根据本次评价结果,拟对每专业类或每种专业评价结果前20%且评价成绩在75分以上的34个专业点予以经费支持,促进其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对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下的15个专业点限制招生规模在60人以下。对在评价中出现专业教师违规重复使用的专业 1 / 3

点,予以通报批评。

望各校紧密面向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关注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专业结构,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切实办出优势特色,着力提升培养质量,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加快培养大批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报告

辽宁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8日

附件2:

201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报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5]215号)精神,为进一步引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转型创新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办出优势特色,提高培养质量,在2012-2014年,对省内高校开设的已有三届毕业生的80种本科专业1155个专业布点进行综合评价工作基础上,2015年度,省教育厅组织对省内43所高校24个专业类的73种本科专业213个专业布点,按专业类或专业开展了评价。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价委”)、各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省内各高校及省内外有关专家的大力支持下,相关工作已经结束,评价结果已经生成(详见附件1)。 2 / 3

一、总体情况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本科高校转型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2015年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遵循导向性、科学性、客观性、简易性、分类指导、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原则开展。

2015年度,共研制了分院校类别、分专业类或专业的28种41个评价指标体系。有新建本科布点参评的专业类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普通本科和新建本科2种评价指标体系。新建本科指标体系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高校所开设的专业。新建本科院校的专业可结合学校及专业实际,自愿申请采用普通本科指标体系。

评价紧密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省高校实际,选取“具有行业经历专任教师比例”、“中青年教师参加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比例”、“近四年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数量及各基地实习人次数”、“近四年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等重要观测点,着力引导本科高校关心学生成长,转型创新发展,内涵特色发展。

评价以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为依托,采取专家不进校、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注重基本数据的真实性和规

3 / 3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12.08【实施日期】2016.12.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辽宁省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nbks5jx9j0a0pl1szsm0n19a8hr9t00gsi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