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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知识产权,激励
员工发明创造,加强研究开发成果管理,促进技术创新活动,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二)科学管理知识产权;
(三)有利于企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商标权; (二)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企业商号和各种服务标记;
(五)企业依法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二章 目的、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体系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管理环
节。企业采取如下措施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一)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本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本企业状况确定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并采取相应策略;
(二)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本企业研发、经营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中。结合企业实际,适时调整知识产权工作策略。
(三)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并与企业其他专项管理计划有效衔接,及时作出知识产权年度总结和专项报告。
第五条 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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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制定企业中长期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积极促进企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转让及规范化管理;
(三)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并注重转化实施,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 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履行以下的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 (三)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教育;
(四)组织开展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本企业内部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六)代表本企业参与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七)组织开展本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内容
第七条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一)在研发过程中,管理者和研发人员之间应以一定方式明确知识产权的相应关系,应明确管理责任、知识产权信息及查新系统的利用、知识产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保密等重要事项;
(二)对本企业研究与开发的技术或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文献应做好收集和分析工作,在论证技术方案、制定项目研究与开发计划时,提交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分析报告;
(三)分析在审查研究开发活动中及其成果产出时是否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本单位技术成果权益被他人所侵犯的情况,并采取相应对策;
(四)建立知识产权专项材料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五)在研究与开发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项目重要技术资料,及时归档,做好保密工作。
第八条 在合作开发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应做到:
(一)严格依照我国现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二)在合作过程中,应在技术合同中明确成果权的归属,既包括作为开发目的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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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也包括非目的性的技术成果,如相关技术成果、中间技术成果、部分技术成果以及合作中止后一方继续进行技术开发所形成的后续技术成果;
(三)当技术成果为双方共有时,必须在技术合同明确共有方式,并对共有技术成果的进一步开发或合作方式进行约定;
(四)在本企业与其他单位合作时,应当由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涉及本企业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的义务性条款进行分析、审查和决定。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确定本企业员工的职务技术成果与
非职务技术成果。
第十条 在本企业职务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由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做好分
析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然后提交企业领导集体决定。
第十一条 在专利权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一)依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本企业的专利工计划和专利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技术研发部对研发成果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论证; (三)根据公司专利战略,确定成果是否申请专利并具体实施; (四)严格保管专利证书及相关文献资料; (五)及时按规定缴纳专利相关费用;
(六)负责专利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确定专利权的维持或放弃;发生专利纠纷时上报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第十二条 在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一)依照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的商标工作计划和商标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市场营销部对企业产品与服务进行商标注册事宜的论证; (三)负责商标注册及其续展事宜; (四)负责保管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文件; (五)负责商标权相关费用缴纳事宜;
(六)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发现商标纠纷及时上报并建议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在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一)依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工作计划及其战略方案,并明确其具体实施步骤;
(二)会同技术研发部和市场营销部对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进行认定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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