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模拟考题目
一、 填空:(共20分,每题2分)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3、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是(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引火源))。有焰燃烧还必须具备(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4、火灾分为(A、B、C、D)四类
3、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消防队专用的(操作按钮)。
4、厨房、浴室、厕所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应设有( 防止回流 )设施或在支管上设置( 防火阀 )。
4、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3米 ),高层民用建筑与裙房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9米 ),裙房与裙房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米 )。
5、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6、一类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000 m2),二类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500 m2),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 m2),
7、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7、甲、乙、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分别为(1.2h、0.9h、0.6h)。 8、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消防电梯的井
底应设(排水设施)。
9、水泵结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
9、消防水泵房设不少于2条的供水管与(环装管网)连接。
10、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的消火栓静水压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的消火栓静水压不应低于(0.15Mpa)。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静水压力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11、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燃排烟设施)。
12、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燃排烟设施)。
13、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当共享一个送风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14、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15、排烟阀的动作温度为(280℃)。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15、当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16、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17、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17、火灾报警区域的划分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手动)和(自动)两种触发装置。 19、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 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20、当用一台区域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19、集中报警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19、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每隔(20米)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19、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19、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19、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米)。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米)。
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2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22、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23、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米),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米)。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米)。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米),且不应小于(0.5米)。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米)。
24、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米)。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米);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1.5米)。
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
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
27、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28、系统竣工验收时,电动防火站、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数量的(10 -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29、系统竣工验收时,通风空调及防排烟设备的抽验,应按实际数量的(10 -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29、系统竣工验收时,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数量的(10 -20%)抽验其功能。
29、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
30、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32、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32、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主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