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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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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 A )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程,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

1、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 C )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 的一种支付方式。

A、电子签名技术 B、法律手段 C、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 A、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 B、有秘密信息的电子数据 D、法律手段和信息技术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 A )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A、交易形式 B、交易内容 C、交易方式 D、交易结果 3、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 D ) A、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B、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C、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D、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4、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为( C ) A、发端人 B、代理人 C、电子代理人 D、设计人 5、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 B )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A、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人 B、持有特定密钥的人C、信息的发送者 D、信息的接收者 6、数字签名与传统的手写签名相比有如下优点( D ) A、数字签名中的签名同信息是不能分开的 B、只有特定的人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检验 C、任何人都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修改 D、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 7、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拟交付给被许可方的拷贝灭失的风险,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的拷贝,于( C )时转移给许可方 A、交给承运人 B、拷贝被交到目的地时C、被许可方收到拷贝D、电子信息交易合同成立 8、网上银行作为高新技术的银行服务手段,与传统的银行服务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A ) A、更好的客户服务模式 B、经营成本的大大提高C、更安全的付款方式 D、增加了交易成本 网上银行的特点:更好的客户服务模式;经营成本大大降低;降低了交易成本。 9、根据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 D ) A、原告所在地 B、被告所在地 C、侵权结果地 D、侵权行为 10、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许多国家的法律赋予消费者在一定期间内试用商品,并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个无条件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期间,被称为( D ) A、解除合同期 B、变更合同期 C、撤消合同期 D、冷却期 11、除非发件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 A )视为数据电文接收的地点。 A、收件人所设的营业地B、收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发件人的营业地C、发件人所设的营业地 D、发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 数据电文接受地点问题:以收件人的营业地作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营业地的以惯常居住地作为合同成立地点。 1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 B )的解释。 A、有利于提供条款一方 B、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C、最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D、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 13、在许多国家,认证机构按不同的层次构建起来,常被称作是( A )。A、公钥基础设施 B、认证机构 C、公共密钥 D、公共密码编码 14、所谓电子支付,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C、有一般信息的电子产品 D、有通用信息的电子数据 15、分析各国的法律,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除传统的保护方式以外,一般都有特别的规定,即( B )。 A、消费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B、法律规定的“冷却期” C、消费者当面挑选商品的权利 D、合同成立后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除传统的保护方式以外,一般还有两项特别规定:一是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法律规定的“冷却期”。 16、申请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哪一项不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标准( A )。 A、以信息产品的形式存在 B、构成了发明主题 C、该发明主题具有技术效果 D、该发明主题构成了完整的技术方案 17、所谓同际协调原则,是指各国在立法过程中尽量采取一套国际上可以接受的规则,以便排除( B )中的障碍,为电子商务创造更加安全的法律环境。 A、传统技术 B、传统法律C、传统理论 D、传统观念 18、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途径是( B ) A、合同解决途径 B、法律解释途径C、功能等同法 D、技术中立原则 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有三种途径:合同解决途径(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将电子信息记录视为书面);法律解释途径;功能等同法。我国采取的是法律解释途径。 19、数据电子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 B ) A、数据电文可视为已发送 B、数据电文可视为未发送C、数据电文未发生法律效力 D、数据电文可视为未接收 20、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 B )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A、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人 B、持有特定密钥的人 C、信息的发送者 D、信息的接收者 2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传统手写签名具有的功能的是( B ) A、识别某人B、确定签名人具有可信赖的资信状况C、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人与签名行为的人身牵连关系D、将签名人与文件内容相联系 22、数字化的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C ) A、易损耗性B、不易篡改性C、易复制性 D、不易利用性 数字化信息的特点:不易损耗性;易篡改性;易复制性。 2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电子支付的特征的是( A ) A、电子支付具有较大的安全性 B、电子支付是一种合同履行方式C、电子支付是金融服务的一种新形式D、电子支付具有技术性 电子支付的特点:B C D 24、在合同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对法律适用问题做出明确约定的,( A ) A、采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B、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C、适用缔约时许可方所在地的法律 D、适用交付拷贝的地方的法律 25、电子商务法应当尊重当事人( C )以及市场导向,消费者应可在政府介入程度最低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自由买卖商品或服务。 A、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B、经济效益原则 C意思自治原则 D、公平合理原则 26、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 D )一样,享受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A、正式文件 B、法律文件C、电子文件 D、纸质文件 27、支付指令必须符合以下哪个主要条件( D ) A、除规定资金划拨的时间以外,支付指令还可以附有其他条件B、

指令中的金额必须是不固定的

C、支付的受益人为不特定的对象D、要求接受银行无条件付款的指令

28、除了电子信息交易的参与者以外,电子信息交易的当事人包括( A ) A、债权人 B、金融机构 C、认证机构 D、网络服务提供商 电子信息交易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又称之为买方和卖方。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认证机构和网络服务提供商。 29、所谓电子控制权,是指信息产品的许可方采取某种电子措施和类似方法,( A )

A 、限制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B、鼓励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C、 许可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D 、禁止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30、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这一规定所确定的原则是( D )

A、意思自治原则 B、功能等同原则C、歧视性原则 D、非歧视性原则

31、数据库的合法用户不经数据库制作者的同意,不可以实施以下行为( A )。

A、为任何目的,复制或传播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 B、为私人目的,复制或传播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

C、为教学科研目的,复制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但要标明材料的来源,使用的内容也不能超过实现非商业性目的所需的程度 D、为公共安全、行政管理或司法程序的目的,复制或传播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 32、利用数字化网络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帐户的电子付款方式叫( B )。

A、电子现金 B、电子支票 C、信用卡系统 D、数字货币 33、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被称为( A )。

A、格式条款 B、霸王条款 C、无效条款 D、单方条款 34、按照系统有序的方式编排的,并可以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被称为( C )。 A、多媒体 B、数字化信息。 C、数据库 D、信息产品 35、《著作权法》根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需要,采纳的一个全新的法律术语是( D )。 A、信息网络使用权 B、信息网络收益权C、信息网络复制权 D、信息网络传播权

36、电子商务中的认证,是指特定认证机构对( B )所作的认证。 A、传输方式的可靠性 B、电子签名的真实性C、信息生成、储存方法的可靠性 D、签署文件的合法性 二、多项选择题:

1、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 A )以备( C ) A、可以调取 B、可以打印C、日后查用 D、以备保存 2、电子商务对以纸质文件为基础的传统法律规范带来的冲击表现在以下方面:( ACD ) A、书面形式问题 B、主体资格问题C、签名问题 D、证据效力问题

3、一项数据电文,在符合下列哪些条件时,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ABCD )

A、自最终形成之时起,其完整性即有可靠保证 B、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C、可以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记载 D、可以在正常的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改变

4、电子商务中的认证,是指特定认证机构对( BC )所作的认证 A、传输方式的可靠性 B、电子签名的真实性C、签署者的真实性 D、签署文件的合法性 5、认证机构的义务是( ACD ) A、可信赖系统的义务 B、传输信息的义务C、持续义务 D、忠信义务

认证机构的义务:可信赖系统的义务;担保义务;持续义务;忠信义务。

6、从事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BCD )

A、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B、具有与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C、具备为用户提供认证服务和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D、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设备

7、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需要确认收讫,但未约定确认收讫方式的,收件人可以( AB )向发件人表明该数据电文已经收到。 A、通过任何方式 B、通过任何行为C、在任何时间内 D、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

8、对于电子信息交易合同,一方违约后,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 ACD ) A、实际履行 B、责令改正C、继续使用 D、中止访问 电子信息交易中的违约救济方式:实际履行;完成履行;继续使用;中止访问。

9、电子货币的特征具有如下几个方面:( ABCD ) A、数字化形式 B、电子化手段C、主体广泛性 D、结算方式票据化

10、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近几年纷纷立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是( ABD )

A、快捷 B、兼容C、简洁 D、改、废相结合

11、一般认为,从私法意义上来讲,采用某种形式在今天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BC )

A、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B、维护第三人的利益C、书面形式的证据价值 D、证明行为的合法性

12、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ABCD )。

A、能够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B、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受时的格式相同

C、能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受的内容;D、能够识别该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发送或者接受的时间。 13、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的( AD )等问题。

A、完整性 B、功能性C、有效性 D、防抵赖性

可以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防抵赖性以及可验证性。 14、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CD )。 A、必须采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B、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意思表示真实 D、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电子合同生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5、数据库特殊权利,包括数据库制作者的( BD )。 A、传授权 B、摘录权 C、获得报酬权 D、再利用权 16、信息之所以为交易的标的物,是因为( CD ) A、信息可以在线交易B、信息可以作为交易的手段

C、这些信息具有一般物的独立存在的属性D、这种信息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可以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17、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取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 ABD ) A、法律效力 B、有效性 C、经营资格 D、可执行性 18、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即可( AC ) A、推定有关数据电文已由收件人收到

B、此项推定表示该数据电文与所收到的电文相符 C、此项推定并不表示该数据电文与所收到的电文相符 D、此项推定表示收件人同意数据电文的内容 19、电子认证具有以下功能( AC ) A、担保功能 B、技术中立功能 C、防止否认功能

D、功能等同功能

电子认证具有担保和预防的功能,预防包括防止否认和防止欺诈。 20、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ABC )

A、使用可信赖的系统以行使其职责,并披露相关信息B、依照认证业务操作规范颁发证书

C、在收到申请人或其代表人的申请后暂停证书D、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1、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内容具有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信息产品许可人享有的( BC )

A、产品控制权 B、电子控制权C、对信息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D、对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22、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包括电讯、数字、无线、光学、电磁技术等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各种( ACD )的统称。 A、交易活动B、政务活动C、金融活动D、服务活动 23、按照商务或动内容的不同,将商务活动分为( CD )。 A、完全电子商务 B、不完全电子商务C、贸易性电子商务 D、服务性电子商务

24、电子商务法的特征是( ABCD )。 A、技术性 B、兼容性C、开放性 D、国际性 25、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ACD )。

A、中立原则B、技术原则C、自治原则 D、安全原则 26、传统商事法律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构成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BC )。

A、法律规则的缺位 B、法律规则不协调 C、法律规则模糊 D、电子商务应用不广泛

27、认定数据电文具有书面形式功能的标准是:( AC )。 A、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B、以纸面形式存在 C、可以调取查阅 D、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

28、在审查一项数据电文的证据力时,下列因素应予以考虑( ABCD )。

A、生成、储存或传递该数据电文的办法的可靠性 B、保护信息完整性的办法的可靠性 C、用以鉴别发端人的办法 D、信息内容的合法性

29、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主要表现在( ABCD )

A、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 B、打破了传统商务活动的时空观念C、以全国或全球市场为其经营市场D、具有极大地便捷性和更高的协调性

30、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将传统手写签名的功能界定为( ABC ) A、识别某人B、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人与签名行为的人身牵连关系C、将签名人与文件内容相联系D、证明签名人所签文件内容的合法性

31、根据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电子签名就视为是安全的( AD )

A、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所有B、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认证机构控制

C、签署时对电子签名的重要改动能够被发觉D、签署后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觉

32、在访问合同发生重大违约或协议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 AC )

A、一方可以中止违约方所有的访问权B、一方可以终止违约方所有的访问权

C、一方可以指示协助合同履行的任何人中止其协助义务D、一方可以指示协助合同履行的任何人终止其协助义务

33、广义的电子签名,就是指包括各种电子手段在内的电子签名,通过签名实现两个目的( AC )

A、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B、鉴别数据电文收件人的身份 C、签署人与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法律关系D、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合法性

34、具体看来,信息权有哪两类( BD ) A、数字化产品的复制权 B、信息中的著作权 C、个人隐私权 D、数据库权利

3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 ABCD ) A、信件 B、电报 C、电子邮件 D、电子数据交换 36、数据库,是按照系统或有序的方式编排,并可通过电子或者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 ABD )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A、独立作品 B、数据 C、事实 D、其他能被系统收集组织的无形材料

37、认证机构就是承担( ABC )的服务机构

A、安全电子交易认证 B、签发数字证书 C、确认用户身份 D、提供商务信息

38、电子信息交易的履行原则有( ABC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情势变更原则 D、安全履行原则

39、可信赖系统,应当由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程序构成,这些组件是足够安全的,可以( ABC )

A、防止外来的入侵以及滥用 B、具有合理的安全可靠性 C、随时提供适当的服务 D、随时设立和终止 三、判断题:

1、电子商务是随着计算机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在商业活动中的逐渐应用而产生发展的。( √ )

2、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法律体系,即包括传统的宪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这些法律规范以私法规范为基础,同时有诸多公法规范。所以,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渗透着私法因素的公法领域。( × )

3、在技术方面,数据电文具体是电子的,还是光学的、磁力的,法律没有必要加以限定,只要技术手段能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标准,就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 )

4、因数据电文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意味着用数据电文缔结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 )

5、为确保数据电文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确立了非歧视原则。但是当事人仍然可以为单方面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文效力的承认。( × )

6、电子商务是随着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而产生和发展的。( × ) 7、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企业的不懈努力下,我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 ) 8、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商业行为,建立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及其认证制度、完善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的运作程序成为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 √ )

9、技术中立原则意味着,电子商务立法必须考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趋势,为新技术的采纳留有余地,或者不应排斥对新技术的采纳,以适应电子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的新发展。( √ ) 10、利用功能等同原则可以解决电子签名的合法性问题。( √ ) 11、在电子交易中,当事人一方如何能确定对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利用技术手段做出判断是十分容易的。( × ) 12、为了随时认证公共密码和其相应的持有者,证书可以通过储藏库或其他可以查取的途径来向公众公布。( √ ) 13、在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撤回要约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订立合同要约撤回是可能的。在线交易中,承诺撤销是不可能的。

14、网上银行是一个总的概念,它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三层次是全面的交易信息系统。只有第三层次是电子支付系统。( √ )

15、数据库已被纳入了现行著作权国际保护体系中,在所有伯尔尼公约缔约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内,数据库作为汇编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

16、电子商务活动的全过程,从订购、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的电子商务是完全商务。( √ )

18、在封闭型电子计算机交易网络应用商业领域时,法律上才产生了对于电子通讯记录的法律效力的确认问题。( × )

19、在技术方面,数据电子具体是电子的,还是光学的、磁力的,

法律有必要加以限定,除采用规定的技术手段以外,即使其他技术手段能达成法律所要求的标准,也不能承认其法律效力。( × ) 20、数据电文尽管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产生一系列效力,但这不一定意味着,它可以用来缔约有效的合同。( √ )

22、当证书签名名册发以后,一般来说,期望在整个有效期内都有效。认证机构无权撤消原有的证书。( × ) 23、通过发放认证书,认证机构对所有合理信赖证书内信息的人承担一定的担保义务。( √ )

24、根据货币法定的原则,电子货币要真正成为货币的一种,还须经过实践中长期验证。( × )要经过法律承认

25、法律从来不承认虚拟主体,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网上交易主体的真实存在,并具备从事网上交易的资质。( √ ) 如果说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是确保网上交易的虚拟主体的经营权利是错误的。

26、电子商务固有的开放性、跨国性要求全球范围内的电了商务规则应该是协调和基本一致的。换言之,电子商务法应当而且可以通过各个国家的单独立法予以发展。( × )

27、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商业行为,建立数据电子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及其认证制度、完善电子从事 同和电子支付的运作程序,成为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 √ )

28、联合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立法,通过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 √ )

29、为确保数据电文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确立了非歧视原则。当事人不能以单方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文效力的承认。( √ )

30、电子签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用于识别签名者身份并表明签名者认可其中信息内容的声音、符号和程序等。( × )红体字改为数据

3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 )有形商品广告视为要约邀请,无形商品视为要约。

32、认证机构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只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认证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33、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信息进行的,电子信息只能作为交易的一种形式。( × )

34、对于格式条款,有些国家规定了审查机会问题。只要向消费者提供审查的机会,则该条款就能成为有罗的条款。( × ) 35、为了保证电子信息交易的安全性,即使现实社会中没有对应的实体“摊位”或“门面”,电子信息交易的主体也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 )

36、利用功能等同原则可以解决电子签名的合法性问题。( √ )利用功能等同原则可以解决电子签名的合法性问题,但是解决不了安全性问题。 37、服务型电子商务区别于贸易型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不转移任何财产,而只是提供某种设施、因特网接入、传输、信息服务等。 ( √ )电子商务的分类:按照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B2B,B2C,B2G,C2C,C2G。按照网上实现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完全电子商务和不完全电子商务。按照辐射范围可以分为本地电子商务,国内电子商务和国际电子商务。按照商务活动的内容分类可以分为贸易型和服务型电子商务。 38、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内容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 )

39、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拟交付给被许可方的拷贝灭失的风险,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的拷贝,于电子信息交易合同成立时转移给被许可方。( × )于被许可方收到拷贝时转移。

40、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物品,其侵权责任由该侵权软件的持有者承担。( × )侵权软件的经营者承担。 41、2001年修正之后的《著作权法》根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需要,采纳的一个全新的法律术语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 ) 四、简答题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 答:①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②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主要调整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题。③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涉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调整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2、电子商务立法的指导原则?

答:技术中立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市场导向原则;体系化和必要性原则;功能等同原则;国际协调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安全原则。

3、简述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主要内容、目的和作用?

答:①《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形式及其法律承认,书面形式、签名、原件的要求,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留存,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到时间,当事人协议优先适用等重要问题。②《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目的是要向各国立法者提供一套国际公认的规则,说明怎样去消除此类法律障碍如何为所谓的电子商务创造一种比较可靠的法律环境。《电子商务示范法》的颁布,标志着电子商务法在全球范围的成立,对于推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简述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答:①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②不具开放性和兼容性③难以操作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与地点? 答:由于我国采取的达到主义,所以法律只需要对达到时间和达到地点作出规定。

(1)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 《合同法》第1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

对于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6、什么是网络中的格式条款?应当如何规制电子商务中的格式条款?

答:当消费者进行网络交易时,通常网页上会由网络商家预先载明合同条款,最常见的情况是,经由计算机程序的设计,消费者必须以鼠标按下同意键后才可以进行交易的下一步程序。而许多网络商家会附带声明,一旦消费者按下鼠标,即视为消费者同意网络商家的条件,这种就是典型的网络格式合同。 (1)合理、适当的提示原则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条款内容合理的原则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该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严格解释原则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由此可见,我国也采用了不利解释的原则。

(4)免责条款无效原则

所谓免责条款无效原则,是指在格式合同中的某些免除制订合同一方责任的条款,对双方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个别协商优先原则

合同法第41条也规定了这一原则:“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7、数据电文功能等同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答:关于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创造性地提出了“功能赞同法”的解决方案,所谓功能等同原则,是指只要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的功能,即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要求,而不管它是“纸面的”还是“电子的”。《示范法》只是挑出书面形式要求中的基本作用以其作为标准,一旦数据电文达到这些标准,即可同起着相同作用的相应书面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程度的法律认可。

应当指出的是,功能等同原则的适用并不限于解决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它还被《电子商务示范法》用来解决“签名”和数据电文的“原件”问题。这样,“功能等同法”不仅消除了“书面形式”要求的障碍,还为解决与书面形式要求相关的“原件”要求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后面将要论述的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8、电子信息交易的内容哪些特殊性?

答: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信息产品许可人享有的电子控制权、对信息产品成本瑕疵担保义务等方面。 (1)电子控制权 所谓电子控制,是指信息产品的许可方采取某种电子措施和类似方法,限制他人对信息的利用。之所以赋予许可人此种权利,是因为信息产品具有易复制、易更改性,信息许可方使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方能保障其权利。但是,该权利的行使要有一定条件和限制。 (2)信息的担保义务

传统关于货物合同与服务合同的分类,在信息产品交易中一再适用。因为信息产品合同较难归人这种类合同分类,如某人订制一软件,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软件质量合格并适于特定的目的,又要求当事人提供软件的维护服务。

9、确定电子商务纠纷权有哪些困难?

答:传统的确立管辖权的原则都要求具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明确的关联因素,如当事人住所、国籍、财产、行为、意志等。但在网络空间中,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导致了这些因素都变得非常模糊,进而使得传统的确立管辖权的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中的纠纷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1)因特网和传输信息的机器的物理位置没有重要的联系,没有必要将因特网的地址和一个特定的法域联系在一起。这意味着因特网允许当事人在互相有知道对方的物理位置时进行活动。唯一重要的是构成计算机网址的“位置”。

(2)因特网经常使用高速缓冲存储器(caching),这是服务器用来复制信息的方法,使得以后对于某一网址的访问能够节省时间。为了更好的管理信息包的传输,因特网服务器设计得可以将经常访问的网址中的资料部分或全部的复制并储存这一过程对于提高网络的速度非常重要因特网的用户不会知道由缓冲存储器储存的信息和最初的信息之间的差别,从用户的计算机上显示出来的信息,表面上都是从信息的来源地发送来的,而不论实际上是来自信息的来源地,还是缓冲存储器。

(3)因特网的一个实用价值是超链接,可以允许不同网址不论位置而相互连接。因此,当一个网址可能位于法院的管辖内时,通过链接的第二个网址就不一定也位于该法院的管辖。 10、什么是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概念? 答: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许多电子商店在消费者进入购物时,往往要求消费者输入许多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地址、职业、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薪资等等;有些业者更彩取会员制;要求须提供上述各项个人资讯登录加入为会员,方可进行购物。诸如此类收集个人资讯行为,无疑涉及了隐私权保护之法律问

题。在电子商务环境中,隐私权主要违及的是个人资料的利用和保护问题。

11、简述数字签名的含义。 答:数字签名是在公钥加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数字签名的产生涉及的运算方式是哈希函数。所谓数字签名,就是只有信息的发送者才能产生的,别人无法伪造的一段数字串,它同时也是对发送者发送的信息的真实性的一个证明。签署一个文件或任何其他任何信息时,签名者首先必须准确界定要签署内容的范围,然后,签署者软件中的哈希函数功能将计算出被签署信息唯一的哈希函数结果值。然后使用签名者的私人密码将哈希函数结果值转化为数字签名。得到的数字签名对于被签署的信息和用以创建数字签名的私人密码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数字签名具有两个作用:确认数据的来源以及保证数据在发送的过程中未作任何修改或变动。 12、分析电子合同订立过程的特殊性。

答:电子合同订立过程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约的生效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电子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采用数据电文订立合同,其速度远比传统方式快。 (3)、在电子商务交易中,要约能否撤销取决于交易的具体方式。如果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订立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要约是可以撤销的。采用电子自动交易系统要约撤销是不能的。 (4)、通过网络通信订立合同不存在承诺撤回的问题。 (5)、网上交易当事人可以很好的利用确认收讫制度解决发信后的不确定问题。 五、论述题:

1、对于数据电子与传统书面形式的矛盾,各国采取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答:①传统法律规范上的书面形式指向的是纸张这种有形物,而数据电文在其生成、记录、传输、储存过程中则是无形的。②数据电文书面形式的解决方案有:1)合同解决方案:是指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将电子信息及其记录视为“书面”。一是当事人协议约定数据电文即为书面形式;另一种是由当事人在协议中做出声明,放弃根据应适用的法律对数据电文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力提出异议的权利。美国和加拿大的相关法律即采用了这一方案。2)法律解释途径:是指在法律中,对书面做扩大解释,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范畴。如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功能等同法:是指只要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的功能,即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要求,而不管它是纸面的,还是电子的,都与书面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即采用了该方案,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也越来越多地采用该方案。

2、某企业在经营中经常使用电子货币,分析电子货币涉及哪些的法律问题?

答:电子货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电子货币的性质

对于电子货币是否构成货币的问题在学术界尚有争论。一些法律学者认为在经济学界对货币的概念尚无定论的前提下,将电子货币是否构成一种新型货币的论证任务交给法学家是不现实的。要真正成为流通货币的一种,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还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2)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问题

当今各国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问题上并无统一的解决方案,而是根据具体国情而定。美国和欧洲在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这一问题上持有不同立场。在我国,对于信用卡,我国1996年4月1日起实行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信用卡的发行者仅限于商业银行,对于信用卡之外的其他电子货币种类,我国尚无法律规定。 (3)电子货币的安全性问题

我们可以在纸币上加上防伪设计,电子货币也应该要有一套可以防

止复制的系统,问题是,电子货币所使用的安全性技术是否应受到国家的管制?因为只有在高科技基础建设存在的情况下,电子货币才能以有效率和有效的方式在电子商务中被使用。 (4)电子货币的流通性问题

电子货币是否应像纸币一样不记名,以利于像货币一样可以流通?如果对电子货币加密,其实就等于记名一样,如果欲不记名,则连密码都不能加。问题是如果使用不记名的电子货币,则一些犯罪活动,如洗钱、贩毒、恐怖活动、买卖军火等将大肆猖獗,而执法机构将无法在网络中查出这些电子货币的来源或去处,在此情况下,则又形成无法保护使用者的局面。毫无疑问,电子货币无国界并可在瞬间转移的特性将造成治安上的死角。法律应当权衡两者,在两者之间作出一个平衡的规定。 (5)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在电子货币的交易中,有关结算信息会被大量积累储存到结算服务提供者处。不同的电子货币种类和结算类型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有所差异,所涉及个人信息隐私程度和范围也有所不同。客户对结算服务提供者处大量积累个人信息未必能理解,由而产生不安全感。所以,结算提供应对其存储和积累的个人信息的范围和隐私程度公开向客户作必要说明,并保证该信息的积累和使用仅为保证交易之安全的目的。

3、某人在一次社会公开考试的网上报名时,按要求提供了手机电话的号码,结果推销、宣传广告电话不断打来,分析应当如何收集和合理利用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如何防止对个人资料的侵害? 答:因特网上的隐私权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收集者应当告知用户,他们收集了什么信息,并打算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二是信息收集者应该争得用户的同意,并为用户提供控制对个人资料进行使用和再使用的方法。

我国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也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的个人资料的安全。在实践中,对隐私权的诉讼经常适用其他诉因,这对保护隐私权不利。 信息时代保护个人信息,尤其是保护公民在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的原则是要力求平衡表——既要保证用户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又有不能使保护个人信息成为信息自由流通,阻碍社会经济、技术发展,从而发挥其经济价值的障碍。所以,就此问题立法,既要考虑权利人的利益,又要考虑技术发展、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的需要。 出发点不同,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方式也不同。出于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欧盟倾向于立法方式来保护个人资料。而出于保护互联网上信息的自由流通,美国则倾向于业界自律得分方式来保护个人资料。这两种方式值得我们思考。我因立法时,要在个人隐私权和信息自由之间形成平衡,以免过于倾向保护其中一个方面。

4、两个企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邮寄了一份书面要约,另一方面通过电子邮件做出承诺,以后,一方以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合同不生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结果本案,简述数据电文的基本含义及其法律效力。

答:数据电文是一种新的意思表达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口头、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方式。 数据电文是一种信息。数据电文,实际上是一种传达民商事主体的内在意思的无纸化信息,它可分别处于信息的传递和存储过程中。从其动态形式看,它可能是传输出于信道(无论是有线或无线的)中的电磁波或比特;而其静态,则可能是硬盘、软盘或磁带上的电磁记录。

综上所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者传真等。

关于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问题,我国应当明确规定: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材料。数据电文不得因为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否定算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在审查数据电文的证据力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的方法的可靠性;(2)保持信息完整性的方法的

可靠性;(3)用以鉴别发件人的方法;(4)其他有关因素。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A)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程,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1、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C)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的一种支付方式。A、电子签名技术B、法律手段C、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A、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B、有秘密信息的电子数据D、法律手段和信息技术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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