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入学须知
研究生院
2016。6
各位新生: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所有新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录取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应届生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无故超过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时间预计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将于8月5日后在学校研究生院()公布。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党员入学时须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从隶属大连市外单位转入我校的,介绍信抬头为:大连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从隶属大连市内单位转入我校的,介绍信抬头为:大连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的去往单位均为:大连海事大学.团员入学时须自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委员会.以上材料入学时应及时交予研究生指导员.
5、对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要求:
(1)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户口性质为“家庭户口\的辽宁省内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辽宁省外新生以户口所在地机关的规定为准,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入本校学生集体户口。
(2)对于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简繁体)、、民族、出
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必须与研究生录取书、居民身份证和研究生录取名册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落户。
(3)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填写户口迁移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曾用名只可填写1个.
②籍贯、出生地必须填写至XX省XX市(县)。如乡镇合并或系统对地名有所更正,请以更正后的内容为主,例如:“山省掖县”已更正为“山省莱州市\,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就应填写更正后的“山省莱州市”。
③“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项。 ④“原住址\要写清楚详细地址.
⑤户口迁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或“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或“辽宁省大连市局凌水派出所”。
⑥户口迁移证上户口专用印章要清晰(共有4处盖章:省厅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派出所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如果有涂改之处,或是手写迁移证,请字迹清楚,并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同时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印章.
⑦户口迁移证须注明户口性质:非农集体户口或非农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
(4)新生报到后,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全国统考生等)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博士研究生(含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招收的学生)在报到的第一天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综合楼010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入本校后学生须到凌水派出所扫描指纹办理新身份证。开学时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者,以后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学生,在校学习不受影响。新生将户口迁入本校后,在校学习期间不能随意从学生集体户口中迁出。
(5)不接收定向、非全日制教育、国际合作办学及国防研究生的户口. (6)不接收研究生子女的户口.
(7)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联系,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