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以及上级领导的安排,学校特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生到校实行签到,班主任进行晨检。 二、各班建立了家校联系通讯录。
三、学校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告知家长或监护人,要求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非在校的监护工作。
四、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五、各班还建立了学生在校安全档案。
六、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中小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教师安全教育制度
(1)由教导处组织,以语文、数学、社会实践课、劳动课、体育课为主要学科,并在各学科深入渗透安全教育,从一年级起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
(2)要求班主任经常对照《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进行入校、课间、上下楼梯、上厕所、体育课、紧急集合等情况下的安全教育。
(3)教育、督促各科教师要尽量按照最安全的上课模式上好课,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上好课。
(4)班主任若组织社会实践、外出游览等活动要申请,并说明地点、往返时间、车辆状况、带队负责人人数、安全措施等情况,经校领导批准报教育局方可外游并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