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题
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 、 客体 、 内容 三大要素构成
2、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3、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 折衷规定。 4、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 独立 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5、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职权立法 、 授权立法 6、 行政许可证 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7、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 行政性 、 强制性 、 执行性
8、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 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 9、按照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 一般权限 机关和 专门权限 机关
10、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 委任 是由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
11、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中,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和 上级 行政机关 1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 法规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13、〈〈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 公开 、公平、公正 的原则 15、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固有职权;另一类是 授予职权
16、依据行政相对方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可以将行政相对方分为 个人相对方 和 组织相对方
17、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 行政权 进行规范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18、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 决策机关 , 执行机关 辅助机关、咨询机关与监督机关。 19、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 选任 是由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产生行政职务。
20、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22、《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 权限 、范围、条件和 程序 23、《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4、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25、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 三类。
26、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分别是 行政公署\\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27、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 招标 、 拍卖、邀请发价 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28、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规制性行政指导 、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29、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 警告 和 通报批评 30、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行政 违法 或行政 不当 3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物 、行为 、 精神财富
3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 行政职权 及 行政职责 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3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 组织
34、 即时强制 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和制度
35、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 意思表示 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人身强制、对财产强制、对行为强制三种执行方式 37、行为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 行为能力 的制裁形式。 38、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 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39、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40、 行政强制 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1、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行为罚
42、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设定 警告 或者一定数额罚款 的行政处罚 43、行政相对方申请行政许可,必须以 书面 形式提出
4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 委托行政机关 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45、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 临时性 的行政许可
46、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分为 实体行政法与 程序行政法 47、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 行政主体
48、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 自己 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49、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 单方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D、行政法治原则)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D、财物和人身自由) 3、(A、人身罚)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5、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B、辞职)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属于(C、行政许可权) 7、(A、行政司法)行为中的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当事人各为一方。
8、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B、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9、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A、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10、某县人民政府作出有关规范该县集贸市场秩序的决定,这一行为属(B、抽象行政行为)
11、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B、精神实质)
12、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是(C、一般行政监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授权立法)
15、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错误的是(D、与其他法律规范一样,行政法规范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16、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村委会 ) 17、根据我国宪法(D、国务院 )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18、在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有(C、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起诉) 19、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C、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 ) 21、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B、国家行政机关 ) 22、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的划分依据的标准是(C、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来表现) 23、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C、代执行 ) 24、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C、没收 )
25、行政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C、一定数额的罚款 ) 26、行政监督的主体是(A、行政机关 )
27、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B、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28区公所的设立,要经(C、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9、公务员职务关系因(D、辞退 )而消灭 30、李某到山林中捉野兔,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立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截住,工作人员发现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10元,工作人员的罚款应该由(A、县林业局 )的名义作出
31、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体出了行政行为具有(C、公定力) 32、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C、50元 )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3、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D、某市某区某镇工商所 ) 34、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D、杭州市人民政府 )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法官是公务员 ) 37、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不包括(C、行政拘留 )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物B、行为D、精神财富)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A、时效制度B、代理制度)加以实现的
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C、违法责任原则)等几种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D、司法机关救济 )
5、行政相对方的义务包括(A、 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C、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D、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6、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B、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
7、在我国,国务院是(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B、中央人民政府C、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8、行政赔偿的方式有(A、恢复名誉B、返还财产C、恢复原状D、支付赔偿金) 9、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B、单方解除C、协议解除 )
10、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C、要式行政行为D、不要式行政行为 )
11、根据我国法律,(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在会及其常委会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 12、根据《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包括如下内容(A、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主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D、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陷私、听证公开举行)
13、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A、律师证B、会计师执照)
14、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C、 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定) 15、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D、司法机关救济)
1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A、收容审查B、强制传唤C、强制戒毒D、强制扣留 )等
17、下列中的(B、国务院D、北京市人民政府)是行政立法主体
18、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B、吊销营业执照D、没收非法所得)
19、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共同点有(B、监督的对象相同C、监督的内容相同D、监督的目的相同 )
一、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二) 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 (三)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五) 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主体或职权有哪些特征 答:1、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一)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二) 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三) 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外部表现形式,具有下列待征: (一)强制性(二)不可处分性(三)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 1、实体法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 2、程序法包
五、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答:补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存在很大差别。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授权组织则有。具体区别如下:(一)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二)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三)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六、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答: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一)提出申请的权利(二)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三)听证的权利(四)了解情况的权利(五)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行政相对方的义务:(一)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二)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三)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七、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论)
答: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的。
1、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2、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 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八、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法律效力
答: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
(一) 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二)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三)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一)公定力(二)确定力(三)拘束力(四)执行力
九、行政立法的程序及主体类型 答:(一)行政立法的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具体程序如下:1、起草2、征求意思3、审查4、通过5、签署6、发布与备案
(二)行政立法的主体类型: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我国行政立法主体为: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的行政立法主体,享有较为完全的行政立法权。2、国务院各部门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十、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论)
答: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也称为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就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3、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十一.行政强制执行与处罚的区别
答: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都是针对违反行政法上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行政行为,二者常具有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本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管理对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强制相对方履行原定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着眼于对“过去”违法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着眼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3、原则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戒,一般是一次性的,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执行罚目的在于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可再执行罚,直到其履行义务为止。
十二、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答: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都是行政民主化的产物,共同点是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方相互协商,区别有下几点:
1、 行政指导是单方面的行为;而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2、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的一种事实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的关于确立、变更或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3、 行政指导对于行政相对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均不受约束和处罚;而行政合同一经成立,就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应负违约责任。
十三、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十四、行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 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 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 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 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十五、行政诉讼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末作出复议决定。
十六、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
答:1、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挥侵害合法权益; 3、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十七、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答: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一、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答: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映国家的意志;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 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未经行政法调整,不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均不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其它概念的区别: 答:(一)行政强制强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1、申请执行人不同2、执行的依据不同3、执行的机关不同4、执行的对象不同5、执行的结果不同
(二)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活动必然通过一定的强制措施表现出来。行政强制措施又不完全等同于行政强制执行,它包括各种性质的强制措施,如强制预防、强制制止、强制恢复、强制保全等
(三)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的区别:1、实施的条件不同2、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3、实施的机关不同4、实施的程序不同
三、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别:
答:1、主体不同:行政领导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级领导者,行政指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客体不同:行政领导是一种行政组织内部的活动,它作用的对象是行政组织中的被领导者,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政活动,对象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3、内空不同:行政领导是国家行政活动领导活动的总和;行政指导是用非制性的手段取得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而实施的管理行为。
4、效力不同: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内部的领导活动,必须严格服从;行政指导相对方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
四、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的区别
答:行政命令是要求行政相对方必须履行其义务,并以法律上的强制力作保证。对于不服从行政命令者,应对其进行行政制裁。而行政指导虽然要求行政相对方履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但这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行政相对方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对于不服从行政指导者,行政机关不能以此对其进行行政制裁。
五、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区别 答:(一)行政处罚与刑罚: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作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1、制裁的对象不同2、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3、制裁的原则不同4、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5、采取的形式不同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六、行政赔偿程序与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
答: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两个部分组成。原则上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通过行政程序予以解决,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接受、不理睬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的请求或者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行政赔偿请求不再诉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决。而民事赔偿程序实际上是受害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侵犯人索赔的程序,受害人得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不必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处理。
七、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差异
答:1、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的还不能马上拆请法院解决,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这是行政赔偿所没有的;
2、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能以赔偿义务机关为被告向法院起拆,要求法院作出司法判决
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毫无例外地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八、行政赔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的区别
答:第一,客体不同。不同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程序的客体是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第二,受案范围不同。行政赔偿诉讼的范围要宽于一般行政诉讼的范围,因为行政赔偿的范围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又包括内部行政行为、事实行为。 第三,两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赔偿总体上适用行政诉讼程序,但是,行政赔偿可以单独适用前置程序;也可适用调解;举证责任上请求人应当证明损害的事实、损害由行政主体的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造成,及请求人承担部分举证责任不同与行政诉讼中完全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在裁判的种类上也有所不同:赔偿诉讼中只有确认和赔偿判决。
九、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答:1、案件性质不同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3、当事人不同4、诉讼权利不同5、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6、是否适用调解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