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第十章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一、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立
(一)设立
1、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及业主利益,我公司将组织高效、精干的管理班子,按照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及先进的施工工艺,按“质量、安全、文明”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2、进一步推广以往项目法施工的成功管理经验,工程施工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我公司将派出一批在技术管理上占优势的工程技术、行政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行使六大职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指挥职能,全权处理该项目事务。为保证项目部六大职能的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向项目倾斜,处于服务地位。
3、项目经理部内部组织原则:以合同为纽带,以责任制为准绳,以经济调控杠杆,以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任务为目标。
4、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部、质检部、预算部、材料供应部、安全保卫组成。
5、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实行综合目标计划管理。综合目标主要体现为项目质量、项目进度、安全生产与项目经济计划。
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工程的主要领导层,负责本工程的计划、协调、监督与控制。工地管理人员须按项目经理部的意图具体组织施工,认真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项目作业层由公司统一安排,抽调具有较好操作技术与操作经验的工人组成。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二、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及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就是施工过程中最高责任者与组织者,就是对施工管理全面负责的管理者,就是项目中人、财、物、技术、信息与管理等所有生产要素的组织管理人,其职责主要有:
1、认真贯彻国家与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2、对项目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与室外相关工程,组织内、外人员,并对分部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与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与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与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与机械设备的调配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
5、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与经济来往,定期向公司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二)技术负责人
1、学习与贯彻国家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与制定的建设法规、规章与各种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2、熟悉图纸,参与图纸会审,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负责与甲方与设计院联系,协商得出结果。
3、掌握工程的重点、难点、细节问题,能协助施工员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4、协助施工员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协助施工员组织各班组的自检、互检工作。
5、负责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有特殊搬运要求或大型设备、构配件的搬运措施与方案。
6、负责过程试验的样件制作及送验。
7、会同施工员对过程产品与最终产品的保护,以及同施工员、材料员对各种标识的保护工作。
8、会同材料员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贮存、保护工作。 (三)施工员
施工员就是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直接参与者与组织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职责主要有:
1、学习与贯彻国家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与制订的建设法规、规章与各种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熟悉基本程序、施工程序与自然规律,并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执行与运用。
2、熟悉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施工组织计划组织综合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4、对质量、安全等方面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班组开展质量自检、互检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记录。
5、合理计算与确定各种物资、资料、工具、运输设备等的需用量并传递给材料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6、选择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与施工程序,组织各施工班组完成日常生产任务,施工前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并组织实施。
(四)质检员
1、学习与贯彻执行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控制与保证的各种规范、规程条例与验收规范。
2、掌握施工顺序、施工方法与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做好开工前的各种质量保证工作。
3、参与图纸会审,督促与检查各施工工序严格按图施工。 4、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坚持对每一道施工工序按规程、规范施工与验收;会同施工员,组织各施工班组进行自检、互检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并同施工员、技术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由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5、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及其保护,并填写检验、试验记录。 (五)安全员
1、学习与贯彻国家与建设行政管理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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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与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新工人、学徒工与民工的安全的教育的具体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各班组、各工种安全教育实施情况。
3、参加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方案与措施。
4、按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标准、要求,结合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的实际,正确、合理地布置与安排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5、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发现违章作业与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6、负责组织各班组的安全自检、互检与施工队的月检,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与处理意见。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加以制止,遇重大隐患,有权先暂停施工,待整顿合格后,方能复工操作,有权检查特殊工种操作证,无证上岗者,可停止其工作。
(六)材料员
1、根据单位工程材料预算与月旬施工进度,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材料的合理堆放及入库物资搬运与贮存,为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对采购产品的验证,并向供货商索取质保书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