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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个人所得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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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当月工资没有超过费用扣除限额20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36000+1800-2000)/12=2983.33(元),适用税率是15%,速算扣除数125。

应纳税额=(36000+1800-2000)×15%-125=5245(元)

【提示标题】股票期权和高管股票认购权差异

国税发〔1998〕9号 ------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所得,并入工资计税

财税〔2005〕35号----股票期权,按工资计税

国税函〔2006〕902-----确定股票期权具体的计税方法,明确在不超过12个月内均摊确定税率,单独计税

国税函〔2005〕482号----明确高管股票认购权,并入当月工资计税,和一般员工期权核算形成差异。

国税函〔2009〕461号----对股权激励等进行深入规范,但是计税方法基本思路仍是遵循35号和902号。

【提示标题】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 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提示标题】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 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 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一般纳税人 税额计算公式 外籍高管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或18以内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非居民 √ 免税 × * × 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或18非居民 √ √ × * ×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付工资总额

3日)~1年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当月天数) 1~5年 居民 √ √ √ 免税 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5年以上 居民 √ √ √ √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代表高管有纳税义务) 【注意】1 、居住时间5年以上,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其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提示标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不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不交企业所得税 1、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的,不属于法人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企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示标题】非居民纳税人不同时间段缴纳个税

非居民纳税人不同时间段缴纳个税的问题

某外籍个人来中国工作,5000是境内所得境内支付的部分,6000是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7000是境外所得境内支付的部分,8000是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

1、如果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在90天或183天内的,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应纳税额=(26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000÷26000×20÷30。

2、如果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满90天或183天,但不满一年的,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应纳税额=(26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30。

3、如果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但不满5年的,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应纳税额=(26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14000÷26000×10÷30) 4、如果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其应就来自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标题】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最关键是要区分一次性收入还是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

1、一次性收入,如房屋的设计劳务,属于一次性项目,尽管可能历时几个月。 房屋设计不可能持续不断的永远进行下去,房屋的设计劳务就属于一次性收入,需要合并各月取得的收入按照一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2、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例如个人兼职某报社的审稿劳务,稿子是永远也审不完的,审稿劳务会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这项劳务就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这种情况税法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通俗的讲,一次性收入属于“有始有终”,一次性收入取得该项目收入就按照一次交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属于“没完没了”,所以这种情况,税法就硬性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

同时考虑到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 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 区)为一地,其管辖区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提示标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不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不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的,不属于法人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企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税法二个人所得税总结

解析:当月工资没有超过费用扣除限额2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36000+1800-2000)/12=2983.33(元),适用税率是15%,速算扣除数125。应纳税额=(36000+1800-2000)×15%-125=5245(元)【提示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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