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对违法人员将依法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材料仓库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仓库管理是物资供应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定要供管结合,做好仓库管理。
第三十四条 进库材料的验收和发料
(一)做到凭单收料,凭单发料,严禁白条抵物,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 (二)物资进库,由仓库保管员按进料单签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做到无单不收货,以做到帐物相符。
(三)物资出库按照主管部门的“限额领料单”、“调拨单”或“销售单”等有效凭证所列的规格、品种、数量发料,凭证签具不全、白条之类均属无效凭证,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料。
第三十五条 仓库的保管
(一)根据“进料单”做到物资堆放“四定位”,即库号、架号、层号,并做到材料明细帐的编号与物资四定位对口。
(二)保证进库物资不损坏、不变质、不短少,仓库保管员对本库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做到心中有数。
(三)经常检查仓库的物资库存,做到月盘、季盘,发现盈亏要查明原因,提出分析依据,报请有关领导及时进行处理。
(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盗、防火、防爆、防毒,实现安全无事故。 (五)加强库容库貌,做到库容整洁,堆放合理。
(六)帐卡要准确反映实物流帐情况,代码统一,定期清理结算。 第三十六条 做好现场多余材料退库收料工作,并做好废物利用,做到节约代用,为降低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第三十七条 仓库记帐应及时,做到帐物相符,妥善保管各类凭证,以便后查。
第八章 其它材料管理
第三十八条 材料帐目的管理
(一)财务科材料会计设材料总、分类帐及明细帐。
(二)各基层仓库设材料明细帐。3、财务科材料会计逐月与总帐会计及各基层仓库保管员核对余额,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第三十九条 材料进出库手续的管理
(一)材料进库应有材料验收单(附发票)或材料调拨单(调进)或材料退库单,甲供单等。
(二)进料出库应有领料单或材料调拨单(调出)、材料批准报损单等。 (三)各项目部材料员逐月根据领料单编制材料耗用表,并交材料会计审核无误后编制会计分录,双方据以记帐。各种内部调拨单应逐月办理转帐手续,并由材料会计编制会计分录。
(四)各种进出库手续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各责任人签章手续具全。
第四十条 材料采购及价格管理
(一)材料采购要有计划,本着急用先买,分批采购,防止积压的原则。在材料的采购价格上应坚持优质低价,尽量减少大堆材料的二次搬运费。货比三家不吃亏,要注意收集价格信息,大力压缩材料采购成本。
(二)采购材料要有通知单,预汇货款要有申请单,业务结束要及时结清帐目,追回余款。
(三)大宗材料的采购,应有材料会计同经营计划科共同商订价格,并签订合同。
第四十一条 材料采购的索赔管理
(一)材料采购索赔的依据是:采购合同,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
(二)材料采购业务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及处理办法:
①规格、质量不合要求,在验收时应认真核实,作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材料,由材料科与供方交涉处理。一般可采取由供方换货降级降价(前提是保证使用)的方式以达到索赔目的。
②数量
短少。如在规定磅差范围内,可验收入库。如超过磅差规定范围,核实后做好详细记录交材料部门与供方交涉处理。在此期间,材料应保持原样,不得动用,一般可采取按实结算、补足数量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