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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物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提出采购计划,包括发放范围、品种、数量。
二、采购
公司负责采购职业病防护用品,所购置与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特
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必须有“LA”安全标志.库房管理员 负责验收。
三、保管和发放
公司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并做好保管、发放的记录台帐。
四、资金保障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保障,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每位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并按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更换与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满后应及时更换,对检验检测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与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七、监督与检查
公司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公司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并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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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进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由行政部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制定计划进行体检。
四、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五、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 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七、对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职工每3~5年由公司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各生产单位要配合公司开展作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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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八、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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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 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4.2 公司安委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4.3 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4.4 公司员工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4.5 各部门负责配合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4.6 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4.7 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4.8 公司编制相应应急预案,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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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1、目的 :
本制度旨在规范本企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事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公司内部。 3、职责
3.1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3.2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 3.3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立即向安监部门上报。
3.4 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3.5 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的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并组织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3.6 公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 3.7 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岗位,公司要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全公司通报。
3.8对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结果,公司要及时向区安监部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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