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最低级的冲突是由纯粹物理的或 自然的情况所引发的冲突,如疾病、罪孽和灾害等。这种导火索本身不具备任何意义,但是“因为自然灾害可以发展出心灵性的分裂, 作为它的结果”。所以古希腊作品往往以纯粹物理的或自然的情况引起冲突。⑤例如索福克勒斯的《斐罗克特》的冲突正是以肉体的灾难为基础引起了冲突。希腊人在远征特洛伊途中将被毒蛇咬伤脚的斐罗克特丢弃在勒姆诺斯岛,身体的灾难只是冲突的出发点,后来斐罗克特得到可以帮助攻城的利箭,但是他却拒绝交出此箭。他痛恨的不是疾病的苦难,而是队友在他危难时候对他的抛弃。正是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心灵分裂,引发了拒绝交箭的巨大冲突。
其次,中级冲突是由自然的血缘关系、等级地位等引起的。这种冲突比自然的肉体疾病、痛苦所引起的冲突更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也分为三种情况。a.由自然血缘关系相关的亲属关系和继承权产生的冲突。“与自然密切联系的权利,如亲属关系,继承权之类,正因为这种权利是与自然(或出身情况)相联系的,它就可以有杂多的自然定性,但是权利这种主要的东西,却只是单一的”。黑格尔举了王位继承权,如果指定了确定的继承人,那么谁谋取继承权则构成犯罪行为了。正是在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规定,先王的所有儿子、兄弟、近亲等都有继承王位的可能,都不能看作是违法的,但王位只有一个,所以冲突的产生就不可避免了。例如《麦克白》也是以继承权为冲突的悲剧。麦克白是国王亲近而且战功显赫的最年长的亲属,他理应继承王位,但国王却
指定他的儿子为王位继承人,对于麦克白而言这样不公正的待遇成为他日后罪行的根据。“自然的血缘关系仅仅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决不能把血缘关系表现为天生的冲突的理由”。b.由于个人出身的高低贵贱的无法跨越而引起的冲突。黑格尔认为“按照事物的概念来说,阶级的分别当然是有理由可以辩护的,但是个人凭自由意志去决定自己属于这个或那个阶级的权利也不应被剥夺去,只有资禀、才能,适应能力和教育才应有资格在这方面作出决定”。所以,如果个人要超越他卑微的出身等级的界限的权利被社会的法律规定等硬性规定所剥夺,那么造成的冲突是“一种悲惨的不幸的冲突,因此它来自一种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不是真正自由的艺术所应敬重的”。正体现了黑格尔正如在斯汤达的《红与黑》中,于连的知识才能禀赋应该使他处于上流社会,但天生的血缘使他只能成为一个木匠的儿子,这样的家庭出身对他来说是一种束缚和障碍,但想突破天生的卑微地位而向上爬的野心并未因此而停息,但他却毁灭了。c.“天生性情所造成的主体情欲。最显著的例子是奥赛罗的妒忌”。这些情欲本身不造成冲突,只有在人们成为这些情欲而违反社会伦理道德原则的情况下,才引发悲剧冲突。如奥赛罗,他因为嫉妒而误杀了自己忠贞不屈的妻子,体现了行为与善良的天性的悖反和冲突,因此他的妒忌才显出对悲剧冲突的意义。
最后,较高级冲突是人物的行动导致心灵和精神的分裂而引起,这个冲突是导致悲剧的最深刻的根源,“一方面须有一种由
人的某种现实行动所引起的困难、障碍和破坏另一方面须有本身合理的旨趣和力量所受到 的伤害”。⑾如果说低级冲突和中级冲突是外因引起的,那么高级冲突则是由内因引起的。其一由于“行动发生时的意识与意图和后来对这行动本身的性质的认识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冲突。人物行为的意图与结果适得其反,即人物于无意识中做了自己本不想当做的事情。索福克勒斯的《俄狄甫斯王》中,俄狄甫斯本想逃脱杀父娶母的宿命,但仍然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做了杀父娶母的事情。其二,“意识到的而且由于这种认识和意图才产生出的破坏”的冲突。这类冲突中的人物行为是有意识的,悲剧人物完全了解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结果。比如,哈姆雷特杀害叔父都是有明确意图的行为。黑格尔认为人物的行为必须是道德的,符合伦理实体的,这样当事人所犯下的罪行才是合理的。其三, “由于它所由发生的那些跟它对立矛盾的而且是意识到的关系和情境”而引起的冲突。在这种冲突中,行动本身并不产生冲突,只有当它置于一定的情境中才引发冲突。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本身并不产生冲突,但由于相爱的双方所属的家庭是世仇,因此二者的相爱行为必定导致一场爱情悲剧。 这三类冲突存在着层次递进的关系,悲剧艺术是心灵的产物,而且最能体现心灵内容的。在导致悲剧的三类悲剧冲突中,由心灵本身的分裂和矛盾引发的冲突是导致悲剧最深刻的根源。 黑格尔曾对悲剧下过以下的定义:“把本质的,行为的世界中分裂了的或分散了的环节更密切得结合起来,也就是表现伦理实体
分裂和重新统一的过程。”即多个伦理力量的矛盾斗争构成了悲剧的冲突,而在这个矛盾斗争过程中,“冲突中对立的双方各有它那一方面的辩护理由,而同时每一方拿来作为自己所坚持的那种目的和性格的真正内容的却只能是把同样有辩护理由的对方否定掉或破坏掉因此,双方都在维护伦理理性之中而且就通过实现这种伦理理性而陷入罪过中”。虽然伦理力量的双方都有其自身斗争的合理性,但伦理力量本身所坚持的就是片面的内容,只因它们是完整的伦理实体的分裂物,其自身本来就具有不完整性。而悲剧冲突的解决,,就是要使代表片面性的伦理力量人物遭到毁灭 (或放弃自己排他的片面要求 ),使真正的理想在和解中得以实现, 显示出永恒正义(普遍意义的伦理力量 )的胜利 (使真正统一的伦理观念或伦理原则得以确立 )。
黑格尔曾经对《安提戈涅》进行了分析,因为这部戏剧完整的体现了黑格尔关于“冲突论”、“和解说”的悲剧理论。这部戏剧讲的是:在俄底浦斯自我流放后, 国家暂时由克瑞翁摄政。然而俄底浦斯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王位,而自相残杀, 波吕涅克斯为篡夺王位,勾结别国攻打自己国家,兄弟俩在斗争中同归于尽。克瑞翁以舅父身份继承了王位, 他宣布波吕涅克斯为叛徒, 不准任何人埋葬他的尸体。安提戈涅是本剧女主角,波吕涅克斯的妹妹,她为了使哥哥的灵魂安息便想尽办法去掩埋尸体, 于是悲剧的矛盾冲突得以产生。由于公然违反王法,安提戈涅被克瑞翁判处了死刑,并在石牢自杀而死, 而克瑞翁的儿子海蒙正是安提戈涅的
未婚夫, 追随安提戈涅自杀殉情而死。而海蒙的母亲在儿子自杀后也自杀而死 。一夜之内, 新国王克瑞翁为了履行他的国法而妻死子亡, 最后只剩下克瑞翁一人孤苦寂寞地空守着王位。 在这里,冲突的双方都有自己的辩护理由, 城邦统治者克瑞翁出于维护城邦的利益, 不许他人掩埋安提戈涅哥哥的尸体, 这代表着一种国家的国法与威严。但伦理力量本身所坚持的就是片面的内容,他没有顾及亲情,违反了宗教和家庭的伦理, 但同时安提戈涅出于原始的家庭血缘之爱以及家庭伦理,要掩埋她哥哥的尸体, 却忽略了国家利益,没有从大局考虑。由于冲突的双方所坚持的是伦理实体的分裂物——伦理力量——而各自具有片面性, 导致双方发生了无法调和的冲突, 造成了悲惨的结局。在黑格尔看来, 既然冲突的双方都各执一端, 陷于片面性, 那么, 唯有通过他们的毁灭才能否定他们各自的片面性, 使冲突得以解除, 从而体现出永恒正义( 普遍意义的伦理力量 )的胜利。
总而言之,黑格尔将悲剧的根源归结于矛盾冲突,是他的辩证法思想最突出的表现,辩证法认为事物是运动发展的,而矛盾冲突正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和解也显现出矛盾双方斗争后的发展进步作用。但同时黑格尔的理论也不免受到他本身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影响而产生一些片面的看法,但是,黑格尔依然是西方悲剧美学史上两位理论巨攀之一,一位是亚里士多德,另一位则是黑格尔。前者开悲剧美学理论学说之先河,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悲剧理论,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后者则是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