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
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党工委《关于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党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我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商同顺
负责督导组全面工作,参与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副组长:孙心芳
协助组长做好督导整体工作,主要负责审核把关被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对督导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了解掌握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工作表现,形成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报告。
成员:张国辉、李建虎
负责沟通联络督导单位,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和时上报督导组,传达督导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要求,初审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配合督导组做好其他工作。张国辉负责沟通联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建设局四家被督导单位,李建
虎负责沟通联络财政局、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三家被督导单位。
二、督导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
1、集中培训学习。组织被督导单位主要领导和联络员参加安排部署工作会议,公布督导组通讯地址、公开电话等联系方式。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督导内容,提高督导实效,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审阅活动方案。和时与被督导单位联系对接,掌握活动准备情况,重点对被督导单位活动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建议。
3、听取准备情况汇报。听取被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情况,了解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总体考虑。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
1、督查学习教育落实情况。采取查阅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机关党员干部研讨交流会有关记录、学习材料等方式,对所督导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被督导单位集中学习交流时间不少于3天,确保集中学习时间、内容和人员的落实,和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2、加强舆论引导。督促督导单位做好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注意掌握舆情动态,加强网络、手机负面信息管控。
3、开展双向约谈,广泛听取意见。联络被督导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下属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指导各被督导单位深入开
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原汁原味地进行梳理汇总,报送督导组审阅。
4、个别谈话听取意见。适时进行领导班子和成员个别谈话,了解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实表现、个性特点、熟悉领域等。注意防止泛泛而谈,深入不进去,听不到真实意见,反馈的问题过于笼统、画像不准,甚至没有针对班子和个人的具体意见等情况。
5、开展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结束后,结合被督导单位情况,适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由被督导单位收集后上报督导组。
6、认真汇总分析上报情况。和时对被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简要情况报告(例如: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被督导单位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并上报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
1、通报情况、谈话提醒。督导组根据收集到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状况分析材料,以和民主评议、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综合分析形成对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和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报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向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