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厅[2019]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录取工作。 组 长:张家明 副组长:吴小春 组 员: 杨光萍 韩明丹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全日 制、非全日 制) 全日制 招生 总计划 16 接收 推免生 2 统考招生计 划 14 1202Z1 创业管理 (威尔士三 创业管理 全日制 5 0 5 1202Z1 一圣大卫大 学武汉理工 学院) 注:以上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
格
根据学校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详见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两类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1.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各专业复试线见 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2.获得我院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以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且第 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生。
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四、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3 月 29 日至 3 月 30 日进行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 加复试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 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核
1.时间:3 月 29 日 9:00——16: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 208 室
3.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 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 考核表》(见附件 1);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 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4)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
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5)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
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 3 月 26 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 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假 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4.复试费:100 元/人,(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 费
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 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武汉理工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1 寸近期免冠照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 到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上要填写报考学院名称, 体检结束后上交体检办公室。
体检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周五)上午 8:00-11:00 体检费:89 元 (三) 笔试
1.时间: 3 月 30 日 8:30——10:30 2.地点: 资格审核时另行通知 (四) 面试
1.时间: 3 月 30 日 13:00 2.地点: 资格审核时另行通知
五、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
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涵盖学科(专业)本科主 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笔试总分为 100 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考试科目:创业管理包括创业管理学基础、创业经济学基础、专业英语 参考书目: 斯晓夫《创业管理:理论与实践》2016 年版;张玉利《创业管 理》第 4 版;曼昆《经济学基础》第 7 版。 2.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 (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创业经历、志 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面试环节为考生自我陈述、面试小组提问及考生回答。面试时间不少 于 20 分钟。面试总分为 100 分。
3.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如 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 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七、拟录取原则
(1)不享受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办 法见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但奖学金评 定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
(3)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按规则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考生完成复试并参加体检后,可离校等候拟录取结果。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 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 不予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 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 网”(http://gd.whut.edu.cn/)。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889550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 027-87888019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
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创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就 业大楼 208 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