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参照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管理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登记工作。 (八)××××××。 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本会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决定。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四)××××××。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四)××××××。 第六条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会书籍报刊和书籍购置的订购。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九条本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不与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会员单位混管。
第十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