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全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起,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根据年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结果,全区陆地面积均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中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达。目前,全区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处,地质灾害易发区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南宁、桂林、百色、河池市等地,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桂林、百色、柳州、钦州、梧州、玉林、贵港市等地,危害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工矿企业、学校等,涉及人口万多人,威胁财产多亿元。
(一)致灾因素。
.地质环境复杂。我区地处云贵高原至东南沿海丘陵山地的过渡带,属“两广”丘陵山地的一部分,具有四周高中间低、热带岩溶地貌广布、山地多平原少等三大特点。地形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地质构造复杂。受地质和气候因素影响岩体风化强烈、岩溶强发育。这种特殊的地质环境为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
.降雨量充沛。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年全区平均年总降水量约为~毫米,桂东北较常年偏多成左右,其余地区偏多成。冬春季总降水量大部偏多~成,春播期低温阴雨日数较常年偏少,结束期桂东偏迟,其余地区接近常年。前汛期总降水量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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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多~成,桂北部分地区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较大。后汛期总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年内影响广西的台风有~个,接近常年。
.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加大;受山多平地少、耕地保护等条件限制,大量山区城乡居民世代居住在高陡石山地质灾害易发区,削坡建房或山坡之下建房仍无法杜绝,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尚不能全部实施易地搬迁。切坡建房等人居活动,工程建设、采矿等人类生产生活工程均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果。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年我区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为主。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桂东北大部地区以及桂中、桂西北局部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的区域主要分布于桂东南大部地区,桂西北局部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的区域为除北海市滨海平原以外的其它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总体预测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接近于历年,局部地区可能加剧。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一)重点预防县(市、区)。南宁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桂林市:秀峰区等个城区及下辖灵川县等个县(市);梧州市:蒙山县、苍梧县、藤县、岑溪市;玉林市:容县、陆川县、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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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兴业县、北流市;贵港市:桂平市、平南县;钦州市:浦北县、灵山县;百色市:田林县、凌云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田阳县、那坡县;河池市:天峨县、南丹县、东兰县、凤山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宜州区;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富川县、钟山县、昭平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等。以上个县(市、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着重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治对象。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每年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所占比例较大。根据广西气象、水文特点,~月(主汛期)是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月是重点防范日降雨量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毫米的时段;~月主要防范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此外,月长期阴雨天气期间各地要防范房前屋后切坡小规模的崩塌,~月需防范汛末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百色市德保县马隘镇大喜村大喜屯滑坡等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百色市德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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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德镇多匠村等处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年自治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约万多人及多亿元财产的安全,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万多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相关防范工作。
三、年防范工作主要任务
(一)做好相关体系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九大工程”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数据库,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排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化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总体部署,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立项安排广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并全力组织实施。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已招标的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实施,完成相关调查工作;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野外检查验收和成果审查。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依据。
(三)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计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当地气候预测结果,制定“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制定年地质灾害检查督查方案,对重点地区、重大隐患点开展巡查、检查、督查,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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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指导落实防治措施。
(四)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个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点及个学校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进行维护,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成灾规律和监测预警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科技含量,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五)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自治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全面启用县级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协调推进监测预警数据共享。汛期(~月)期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自治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各市、县自然资源局要与气象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重点关注强对流天气和台风期间带来的强降雨情况,全部启用县级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等对隐患点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非主汛期各地要根据天气和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及时向社会公众、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屯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信息无死角。
(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地球日、“”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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