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权转让合同协
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商铺租赁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2024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丙 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签订地址: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商铺转让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于______ 年_ _ _月__ _日前将位于 ____ __ ___号的店铺(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所转让标的的情况
该店铺的地址为:三亚市川河路二巷1号第二间铺面。所有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月__ _日止,月租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结算与结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手续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转让费),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已交付给丙方的租房押金、甲方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租金为 每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时间为起租前15天支付完毕,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否则除继续交付租金外,乙方所交付的租金不退。乙方应及时按该合同约定交纳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退还乙方押金。
2、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五条违约条款
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租赁权,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方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
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丙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费用及押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修改或补充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丙方立即终止合同,乙方的损失丙方不予补偿。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
(3)利用商铺从事“黄赌毒”等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害的。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租期未到期时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