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纸不够装订边的,要进行加边或包边处理。打孔装订不能压文字。必须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
第二步 分类
档案材料的分类有几点说明: 1、第四类、第九类材料的二级分类
今后,凡新建的干部档案,第四类、第九类材料必须进行二级分类。
2、内容交叉材料的分类:1、学生鉴定表,如果档案第四类中有毕业生登记表,则毕业生鉴定表归第三类;如无,归第四类第一层次。
2、招工政审表或招工登记表,后面有同意招工的审批意见和公章,而九二类无招工审批表,则招工政审表或招工登记表归九二类。
3、参加培训的,比如参加党校培训等,学员鉴定表归第四类的第四小层次培训材料类别去。一般归2个月以上的培训材料,不过建议只要是有完整材料的都收录。
第三步 排序
1.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
第一、二、三、七、十类;第九类每一小层次按形成时间排序。第四类基本也是按时间顺序排,但第四类的第一小层次中,注意要将同一个学历的材料放在一起,比如读大专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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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又去报考大学本科,那么大学本科的报考表按时间可能是在大专毕业登记表的前面,我们整理的时候不要把它插在大专材料中间,先排完大专的材料再排大学的材料。 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
第五、八类材料按材料内容的主次及内在联系排列: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八类要把解除处分的材料放在处分材料前面。第六类材料按共青团、共产党、民主党派的材料顺序排列,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它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它材料之前。其它材料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3、特殊情况下的排列方法:
第五类、第八类材料,有时遇到特殊情况,即多次审查材料。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同一问题的多次审查材料。如同一个问题经过三次审查的材料,其排列方法是:把最后一次审查的材料放在前面,接着是第二次审查材料、第一次审查材料。
第二种是非同一问题的多次审查材料。其排列方法是先按问题性质排列,再按上述方法排列。 注意:
1、每类材料的第一份材料的右上角贴角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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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是有文字、表格的材料都应编页码,包括封面和有字的封底及扉页的填表说明。页码用铅笔写,位置:材料下边距居中。
3、每份材料要在右上角标注类号和顺序号。
不分小层次的类的标法如下:1-1,1-2,1-3,1-4??前面的1是指第一类的标识;破折号是指联接标识,后面的1、2、3、4??是指第几份材料的标识。其它类的依此类推,如第二类的,编为2-1,2-2,2-3,2-4?? 分小层次的类(第四、第九类)的标法如下:
第四类:4-1-1,4-1-2,4-1-3??前面的4是指第四类的标识;破折号是指联接标识,中间的1是指第一小层次的标识,后面的1、2、3、4??是指第几份材料的标识。其它小层次的依此类推,如第二类的,编为4-2-1,4-2-2,4-2-3,4-2-4??
第九类:同第四类编法。9-1-1,9-1-2,9-1-3??9-2-1,9-2-2,9-2-3,9-2-4??
第四步 编目(具体请参照新目录版式)
目录修订思路
1. “类号”改为“序号”;
2. “材料制成时间”改为“材料形成时间”; 3. 删除“份数”栏。 编目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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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
2. 每类目录之前应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 3. “序号”填写材料类号和排列顺序号。
4.“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必须名符其实。材料题目不长的应登记全称;无题目的应按材料内容拟定题目;材料题目过长的,可适当简化;凡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应在《干部人事档案目录》备注栏注明。填写证明材料的名称要简明扼要,但不能简单地写成“证明”或“证明材料”几个字。可写成“XXX同志写的证明”、“XX单位写的证明”。 5. “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的时间。复制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的时间。无形成时间的应尽量查明注明;若实在查不清的可空着不填写。 6. “页数”填写材料的页数。 7.“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8. 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第五步 装订
1、为了妥善保管并利用档案材料,档案材料应采取活页装放,不再使用缝纫、裱糊等装订方式。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用纸规格、档案卷夹及打孔样式请按组通字[2012]28号文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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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一卷装不下的档案材料,要进行分卷。但应保持干部人事档案上下有机联系、连贯,不得将同一类别的材料分成两半,分别作两卷。一般应以材料较多的那一类另立卷。比如:把第五类分出独立成为正本(二),留下的成为正本(一)。正本(一)的目录的第五类只填写“五、政审材料” 即可,不必逐份逐页登记目录,但要在备注栏注明“详见正本(二)”,并留出空格备用。而另立的正本(二),则必须写上第五类标题并逐份逐页登记目录,其他各类的标题不必写,也不留各类的空格。
四、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和保护 (具体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
每千卷需20至25平方米;铁质档案柜;设置空调、去湿、灭火器等设备;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温度14至24度;相对湿度45-65%)。
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干部人事档案的提供利用和转递 (具体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
新提拔的处级干部,档案要按新标准整理装订,2个月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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