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城区集中供热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的交接工作,并按规范进行复测,同时建立测量控制网,确定管道中线和施工放样测量。
(7.2)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院联系、熟悉本工程的各项要求和任务,并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传达。
(7.3)熟识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严格按照雁荡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标准精心施测。
(7.4)选用高精度的先进仪器,所有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均按有关规定检验、校正,保证测量仪器的精确度。
(7.5)做到“勤”、“精”、“复”。 “勤”即勤测,每一道工序开始时都要施测,认为必要时可重测或加密施测。 “精”,施测要精确,技术要熟练,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要精通,施测的方法要先进,措施要可靠。“复”即所有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做到有放必复,各项工作分别由专人负责,并应对测量标志定期进行复测,测量内业工作应有专人进行校核,确保测量准确无误。
(7.6)所有外业测量资料,都应有记录,测量完成一段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核并签字认可。
(8)施工测量控制
(8.1)施工测量放线的任务就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布置尺寸放在地面上,即根据工程的图示坐标和标高用测量仪器确定在实地的平面位置和所处高程。
(8.2)测量临时水准点
工程施工之前,应根据图纸指定水准系统的已知水准点,引导至施工范围内,设置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设置后,要逐一编号,其精度要求闭合差不得超过规范要求,并标在图纸上。根据需要和设置的牢固程度应定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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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复测,临时水准点设置要求是:
A 应设置在坚硬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上,或者设置在不受影响和外界干扰的稳定土层内;
B每100米设置一个水准点; C 两水准点之间能保持通视。 (8.3)平面放线
根据工程的起点、终点和转折点的设计坐标,计算出这些点与附近控制点或建筑物之间的关系,然后根据这些关系把各个放线点用标桩固定在地面上。为了避免差错,每个点都要进行校核。在工程的起点、终点和转折点均已打桩核定后,再进行中心线的转角测量。中心线测量时,中心桩的间距应统一,一般是选用20、25、30米或标段的具体情况作桩距,以便于统计距离和施工取料。然后根据工程规定需要的宽度用白灰撒出开挖边线。
(8.4)纵断面水准测量
纵断面水准测量之前,应先沿工程的施工线路每隔100米的距离设置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的精度要求闭合差在平坦地区不得超过1毫米。以此水准点测出中心各桩位地面的高程,以检验设计图示地面高程和实际地面高程是否相同,并以此来确定沟槽开挖的深度或管道铺设的高程。
(四)其他准备工作
1.做好沿线的地下管线(道)的探测与保护工作,以防对工程的进程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2.按施工总平面图结合 工地现场情况,及时搭设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注意防火、防漏电等安全问题;
3.根据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操作人员进场,并对他们进行相关的岗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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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三级安全教育。
(五)主要施工方法
由于我公司不对管道安装投标,本施工方案不再对管道安装部分进行阐述。 1.施工流程
定位放线——拆除路面、人行道——管道沟槽土方开挖——管道土方回填——恢复路面、人行道——竣工验收。 2.拆除路面、人行道
按照定位放线的位置以及沟槽开口尺寸,沿途用白灰洒出开挖边线。确定拆除路、人行道的面积,将拆除部位纵向依次人工拆除,拆除完毕后,将垃圾清理成堆,以备再利用。 3.各种沟槽开挖前准备工作
(1)挖槽前应认真学习图纸,进行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挖槽段的土质,地下构筑物(如原过路管涵、电力电缆、排水、给水管道)、沟槽附近地上建筑物以及施工环境等情况,合理地确定沟槽断面和暂时堆土位置,合理地选用施工机械,并根据需要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
(2)在有地下管道的位置挖槽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管道。对已有地下电缆,应邀请电缆管理单位的代表来现场,方可开挖。
(3)当原有道路被挖断,又不宜断绝交通或绕行时,应根据该道路的通行交通量及最大荷载,架设施工临时便桥或半幅施工。
(4)沿线个交叉路口不适宜开挖施工时,采用外加钢筋混凝土套管顶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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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挖槽断面
(1)在研究确定挖槽断面时,即应考虑管理结构施工的方便,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也应考虑尽量少挖方,少占地。
(2)槽底的宽度,除管道结构宽度外,还应在两侧增加工作宽度。每侧工作宽度按规范要求增加。 5.挖土及堆土
(1)沟槽开挖采用分段施工,组织流水作业,分段间距200米,尽量从各交叉路口两端分别向东西方向开挖,避免沟槽开挖后在雨季中被积水浸泡。
(2)部分地段采用机械挖槽时,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应包括挖槽断面尺寸、堆土位置、现有地下管线、构筑物情况及施工要求等;并应指定专人与司机配合,配合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及时丈量槽底高程和宽度,防止超挖或亏挖,配合司机密切观察开挖断面,谨防地下不明管线、构筑物被破坏。
(3)机械挖槽,应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或破坏,同时由于机械不可能准确地将槽底按规定高程整平,设计槽底高程以上宜留20㎝左右一层不挖,待人工清挖。
(4)单斗挖掘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线路一侧工作时,与线路的垂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20 35~110 154 220 垂直安全距离(m) 1.5 1.5 2.5 2.5 2.5 水平安全距离(m) 1.5 2.0 4.0 5.0 6.0 XX城区集中供热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注:1.如有大风、雷雨、大雾的天气时,机械不得在高压线附近施工。
2.如因施工条件所限,不能满足上表要求时,应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放可施工。
(5)人工清挖槽底时,应认真控制槽底高程和宽度,并注意不便槽底土壤结构受扰动或破坏。
(6)挖槽挖出的土方,应妥善安排临时堆存,然后集中外运。沟槽内挖土一般堆在沟槽两侧。在运土不方便的一侧的槽边,应不堆土或少堆土。
(7)在高压线下及变电器附近堆土,应按照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8)大部分地段为人工挖土方,人工挖沟槽时,按照开挖前确定的沟槽断面,认真控制槽上下宽度及槽底高程,并注意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或破坏。
(9)沿线将挖出的土方依次运至空闲地,备回填时用。 6.沟槽地基处理
(1)在挖槽中应严格控制槽底高程,做好排水工作,防止超挖和槽底土壤扰动。
(2)由于施工超挖,槽底土壤扰动,并发现地基土质松软地质不匀等情况,均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地基处理措施并会签变更设计洽商记录。
(3)地基超挖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3.1)干槽超挖在15㎝以内者,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
(3.2)干槽超挖在15㎝以上者,可用与管道基础相同材料的材料回填处理,基压实度不应低于95%。
(3.3)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加夯时,可用天然级配砂石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