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
行政管理制度
附件一:
合同审核单
合同名称 甲方: 合同当事人 乙方: 丙方: 合同周期 结算进度及金额 合同总价 合同编号 □一次支付、金额: □数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合同主要内容 经办人 行政审核 (供应商) 部门经理或主管总监审核 法律审核 签名及日期: 签名及日期: 签名及日期: 签名及日期: 财务审核 签名及日期: 秘书长审批 签名及日期: 备注:1、各项审核由赋予相关职责及人员签署意见。
2、合同编号由合同管理人员最终统一填写。
3、针对供应商选择,在业务部门经办人与行政人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是否签署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总监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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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合同登记表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归档日期 合同附件 送交人及日期 备注 年度
附件三:
合同借阅表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借阅人 及时间 借阅事由 经手人 归还人 及时间 1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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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SEEAD2011V1-04)
制度编号:SEEAD2011V1-04 编制部门:综合部 批准人:秘书长
生效日期:2011年04月07日 修订日期:201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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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下称SEE协会)、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下称SEE基金会)财产不受损失,对机构名下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各种器材等;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至2000元的物品,按易耗品处理。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及易耗品。
第二章 固定资产采购
第三条 采购流程:
1. 各业务部门购买固定资产及易耗品需同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一起于前一年
年末提交申请,详见《固定资产申请单》(见附件一),经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审核、理事会批准后下一年度实施购买。特殊情况当年需紧急购置的固定资产单独申报。
2. 经理事会批准的固定资产及易耗品申购计划由综合部行政人员统一备案。相
关资产使用地在北京地区,由北京办公室行政人员统一购买;相关资产使用地在阿拉善项目办地区,由项目办行政人员统一购买,北京办公室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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