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_____________
进口代理协议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
1、 约因
品名: ________________ 毛重
, 净重 , 货值 _________ , ________
委托乙方,就以下第 ______ 项事宜达成协议。 (1) 代办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清关手续; (2) 代替甲方签订外贸进口合同; (3) 代办国内运输事宜;
2、 委托人(甲方)的职责 2.1
甲方负责在发货前一个月内将所要申报的货品所需资料正本以快递或文本的方式通知乙 方,资料包括
数量、品名、规格、型号、件数、重量、包装、产地、成分、品牌、价格、用途等, 并将货物明细资料如:装箱单、发票、提单(发货单)传真给乙方,如甲方提供给乙方文件与货 物不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2
除按2.1条款中规定提供的资料外,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海关要求的报关所需的相 应资料,比
如” 3C证”、“产地证”、“熏蒸证”说明书等。 2.3
甲方负责安排境外公司发货到香港仓库或乙方指定仓库,且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我国进口 货物包装标
准,相关运费由甲方承担。
2. 4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香港到货通知后,将所进口货物的货款付至乙方账上。
3、 代理人(乙方)的职责
3. 1乙方的清关时间从收到甲方的完整资料明细的当天(限工作日 起算的七个工作日内。女口 因货物未到香港而产生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 2乙方保证按一般贸易形式报关进口,如因乙方报关不当造成的重复报关、香港仓租、商检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3 清关关口由乙方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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