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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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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

作者:李等等

来源:《亚太教育》2016年第22期

摘 要:2014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既为我国的法治发展指明了道路,也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指明了方向。本文在分析了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探讨了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途径。 关键词: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

近年来,有关大学生的犯罪案件常见诸于报端。除了之前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复旦大学投毒案。最近,又有媒体报道四川师范大学一名大学生残忍杀害室友的事件。这些让人怵目惊心的案件,不得不引起我们对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思考。 一、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重要性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在我国,法治就是指依法治理。它是一种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或良好法律秩序,其形式上要求具备“依法办事”的制度安排及运行体制机制,实质上则强调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程序公正、良法之治的法律精神和价值原则。[1]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但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法治建设进程依然缓慢。法治建设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和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建设。一般来说,我们把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建设称之为法律制度建设,把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建设称之为法治精神培育。一个国家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固然重要,但若缺乏法治精神,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且一个国家的法治制度建设可以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一定成就,但法治精神并不能通过模仿便可以形成。所以说,法治精神培育与法律制度建设同等重要。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是将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着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其法治精神的培育尤为重要。

二、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法治有了很大的进步,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总体上较好,但是法治精神的培育仍需要关注,而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培育更应该予以关注。民办高校的学生与公办高校的相比,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性格上都有不同的特点。大部分同学是高考失利后报考的民办高校,所以生源基础较差,理论接受能力不强,且相当一部分学生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再加上家庭环境、社会风气等的影响,大多数学生抱着混文凭的心态来读书,有的同学认为自己缴了高额的学费,毕业时又是自谋职业,就业竞争压力

大,法律知识学的再好也不一定找份好工作,还不如学好专业知识和技能实际,以上的种种因素导致了民办高校学生法治精神的缺失,具体表现如下: (一)法律知识缺乏

虽然一些大学生在初中高中的时候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都比较零散,缺乏系统的学习,所以,在大学生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法盲”现象。有些学生是“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最近在网上出现的大学生“裸贷”就是典型的例子。另外,受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部分同学认为上大学就是为了找份好工作,学好专业知识才重要,像一些基础课程可以忽略不学,典型的表现就是上一些带有法律知识的基础课时,部分同学要么逃课不上,要么来了也不听,这也导致在大学里,学生也不可能学到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法律的思维习惯,一切强调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性和自我发展,看问题往往过于偏激,缺乏足够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故常常因一时冲动而不计后果,导致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相当一部分学生还认为“法不责众”,即使明知违法,却钻法律的漏洞。也有部分学生学习法律,不懂的活学活用,而且绝大部分大学生把法律理解为对人的行为的约束,不去挖掘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深层次底蕴,使其无法深刻掌握和灵活运用法律,影响了法律学习的效果。 (三)法治信念不牢,不信法

邓小平曾说过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少。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推崇“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受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的影响,人们“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情不信法”。加之我国社会转型期所产生的一些问题,让人们看到一些司法的黑暗面,部分大学生甚至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所以,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国家法律不信任,弃之不用,而采取比较极端的解决办法。 三、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培养的途径 (一)树立法律信仰

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应该是一个普遍遵守、敬畏何信仰法律的社会。全民信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社会基础。[2]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过程,正是一种以树立法律信仰为主的根的培育过程,所以要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必须充分发挥理论教育的引导作用,要坚持法律至上,树立法律信仰。

(二)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法治教育新途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表明法治教育是一种全程性教育,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到成人教育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教育中,法治教育都是必须开设的内容。[3]目前,除了有法律专业的学校,大部分民办高校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来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由于这门课程既有思想道德的部分内容,又有法律部分的内容,要在仅仅几章内容中把所有的法律知识都讲一遍是不可能的,并且民办高校学生基础差,接受理论的能力不强,对系统学习法律的要求不高,所以在这门课的授课中,要处理好法律知识的传授与法治精神的培育,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不需要将所有的法律知识面面俱到的讲授,而应选取部分重点知识深入讲解,不仅要讲解“是什么”,更要讲解“为什么”,使学生理解法律中所包含的公平、正义的思想,从而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 (三)在法治文化实践活动中培育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的培育需要通过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而法治文化的形成又离不开实践活动,所以,我们要引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这样才能真正深化法治精神培育。具体来说,就是把法治精神的培育落实在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比如在大学新生入学教育中贯穿法治教育非常重要,特别是通过是组织新生学习《学生手册》等各项学校的规章制度,先立规则规矩,进而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立足校园文化,在学生会、社团开展的学生活动中,多举办各种法律方面的比赛、竞赛活动,也有利于在实践中培育法律精神。特别是学校应该重视“12·4”国家宪法日,并以此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的权威,进而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 法治是中国梦的内在要求,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必须奋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法治精神的培育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相信在将来的不久,一个民主、平等、法治、和谐的社会必将实现。 参考文献:

[1][2]王利民.迈向法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2月. [3]吴军.依法治国新常态[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年2月.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

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作者:李等等来源:《亚太教育》2016年第22期摘要:2014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既为我国的法治发展指明了道路,也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指明了方向。本文在分析了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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