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审查后,报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审批。
4.3.6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总体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产品出厂技术文件、审批手续及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书等资料移交生产技术部和使用单位,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4 使用
4.4.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安全环保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4.2 特种设备使用证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设备设施醒目部位。
4.4.3 特种设备在有效使用期满前一个月,使用单位应向安全环保部提交定期检验申请,由安全环保部向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或“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漏检、逾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4.4.4 生产技术部和使用单位应根据“一机一档”原则,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b)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资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出厂资料。
c)安装、大修或改造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d)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
e)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检测报告。
f)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4.4.5 因售出、报废、停用时间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迁移过户、注销、停用等手续。
4.4.6 安全环保部和各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台帐(压力容器)”(GYK01JL08.2-03)、“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台帐(其它)”(GYK01JL08.2-04)。
4.4.7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特种设备调转、大修或改造等变更信息,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安全环保部更新管理台帐。
4.4.7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要留有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问题或隐患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使用完好。
4.4.8 各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检修,相关记
录台帐应上报安全环保部。具体执行GYK05/F7.12.22《安全装置及附件管理办法》。
4.4.9 各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记录在案。具体执行GYK05/F7.18《应急管理程序》。 4.4.10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具体执行GYK05/F6.3.2《安全培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 4.4.11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4.5 检验检测
4.5.1 在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结果的要求,并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4.5.2 各使用单位于上年12月份拟定本单位特种设备检测计划,填写“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划表”(GYK01JL08.2-05),上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对各使用单位检验检测计划进行汇总形成公司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划,并上报矿区安全环保部。
4.5.3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根据公司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审批单”(GYK01JL08.2-06),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后,报送矿区安全环保部审批。
4.5.4各使用单位按照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划的统一安排,提前做好特种设备状况核查并配合做好检测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证照齐全。对于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检验的应提前10天上报安全环保部,以便统一调整检测计划。 4.6 报废
4.6.1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各使用单位应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予以报废。生产技术部应将特种设备报废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6.2 报废的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处理,不准销售、变卖、租赁、转借,严禁报废特种设备流向社会。 4.7 监督检查
4.7.1 公司及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执行GYK05/F7.12.2《HSE监督管理办法》。
4.7.2 安全监督站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检测(校验)、维修及改造过程中的现场监督,并对各单位特种设备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5.1 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K05/F6.4 设施设备管理程序 GYK05/F7.10 招标管理程序 GYK05/F 7.18 应急管理程序
GYK05/F 6.3.2 安全培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 GYK05/F 7.12.2 HSE监督管理办法 GYK05/F 7.12.22 安全装置及附件管理办法 5.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5.3 相关技术文件 5.4 实施证据和表单
GYK01JL08.2-01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审批单 GYK01JL08.2-02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验收单 GYK01JL08.2-03 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台帐(压力容器) GYK01JL08.2-04 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台帐(其它) GYK01JL08.2-05 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划表 GYK01JL08.2-06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