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0101执 - 图文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

发布日期:2020-08-10 15: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小中大]

? ?

? ?

? ?

背景颜色:

?

(2001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2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0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三届第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三章

第四章

总 则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业 主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前期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

2020年7月24日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巡查,经营管理业主共有部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秩序等活动。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管理人进行管理,也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市场竞争、依法管理的原则,推动物业管理专业化、智能化、法治化、绿色化发展。

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以街道、乡镇党组织为领导,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指导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创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本级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物业管理资金投入、考核激励和综合协调机制,部署、推进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及消防救援、司法行政、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的规定共同做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鼓励物业服务人加入物业服务行业组织。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业务培训,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人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接受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 主

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的所有权人。

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业主:

(一)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因继承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九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0101执 - 图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20-08-1015:35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字体大小:[小中大]??????背景颜色:?(2001年5月26日广西壮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l0gd714fr3z01x0bvw21wxgu8k8be00nex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