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工会机关专职人员的叶我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做好下属人员额绩效考核和奖罚工作。
五、纪检书记
1、主持矿里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贯彻纪检工作方针、郑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发挥纪检工作的基本职能;了解掌握本矿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中心任务,提出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监察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协助党委抓好全矿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5、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6、负责向党委或党委书记和矿长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会议精神,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7、组织安排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加矿里重要工作中的纪检、监察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8、抓好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 9、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
10、向矿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六、生产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安全技术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排生产、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做到“五同时”。
组织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和上级颁布的其他安全技术规定。
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经常深入现场,填写信息卡,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深入现场不少于公司规定的次数。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定期从技术上研究本矿安全生产情况,解决有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定期向矿长汇报安全技术工作。
七、生产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等,做到“五同时”。
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安全长远规划,按照已批准的长远安全规划,按期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安全问题。
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审核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领导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进行学习贯彻、以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对生产系统各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组织每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检查落实情况,对重要的安全设置、设施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安全生产。
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设计或施工要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措施。
经常深入现场,填写信息卡,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深入现场不少于公司规定的次数。
发生重大事故,亲临现场参加指挥与抢救。协助矿长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定期向矿长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八、经营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经营管理工作系统的安全业务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做到“五
同时”。
对纳入年度计划或临时批准安排的安全技措工程,要确保资金、设备、材料的供应,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
在编制财务计划时要把必要的安全资金和奖金纳入进去,负责检查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安全罚款的扣缴情况 。
经常深入现场,填写信息卡,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深入现场不少于公司规定的次数。
负责监督检查矿录用新工人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同矿长做好恢复生产和善后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对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预防职业病和其它疾病危害。
发生重大事故,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矿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生产副总工程师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健环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协助生产副矿长、总工制定本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及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3、协助生产矿长组织采掘工程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处
于受控状态。
4、参与编制审定年、季、月度作业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落实计划的完成,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5、协助总工编制审定采掘方案和本矿的科技革新、创新创效工作。
6、及时了解、掌握生产情况,负责协调解决生产和辅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向矿领导汇报生产情况。
7、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追查及防范措施的规定。 8、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机电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行业规程及矿党政的相关机电工作的决定。
2、在机电副矿长领导下,积极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等管理工作。
3、根据生产情况,合理配置设备资源,确保生产设备的可靠性,对设备的运行质量有权做出处置决定。
4、负责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组和基层段(厂)的机电管理工作。
5、负责各段(厂)机电设备的配件、材料计划,并督促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