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2006.5版) A.1水泥取样规则
A.1.1取样执行标准:GB 175-2007 GB12573-90 GB50204-2002 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
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 取样部位:
a) 袋装水泥堆场;
b) 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 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 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 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 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 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2.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a) 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 b) 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08 c) 余热处理钢筋 GB13014-91
A.2.2 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a) 热轧带肋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b) ] 热轧光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 t(或不足40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 t
c) 余热处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公称容量不大于30t的冶炼炉冶炼的钢坯和连铸坯轧成的钢筋,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每批不应多于6个炉罐号。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d) 取样方法: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的钢材中任取两根(或两盘),截去端头50cm,再截取试样。 e) 取样数量:在上述两根(盘)钢材上分别截一长试件和一短试件。
f) 试件尺寸:长试件长11d +25cm;短试件长Q235 5 d+15 cm HRB335 6 d +15 cm HRB400 8 d +15 cm(d 为钢材直径或厚度)。
A.2.5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材的生产厂家、炉(批)号、牌号、
直径、合格证编号及批量。
A.2.6 送样: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2.7复检:若试验结果中,拉伸或冷弯试验任一有不合格项,则应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的复验,取样方法同上。
A.2.8其它:进口钢材及遇有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或冷弯发生脆断的钢材,须送试验室重检及进行化学分析。冷拉率试验至少应取4根,且长度60mm以上。
A2.9进场复验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拉伸、抗弯、延伸率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3 冷拉钢筋取样规则
A.3.1 取样执行标准:GB50204-92(本条为旧规范内容,未见新规范作规定,暂保留) A.3.2 取样批量:由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组成验收批,每批不超过20吨。 A.3.3 取样方法: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的冷拉钢筋中任取两根,截去端头50cm。
A.3.4 取样数量:在上述两根钢筋上各截取长、短试件一根,共计2根长、2根短试件。长试件长60cm,短试件长(a 为钢筋直径)。
A.3.5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筋牌号、直径、批量及冷拉日期。 A.3.6 送样:填写好与样品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3.7 复检:机械性能试验有一不合格项,应取双倍试样复检,取样方法同上。
A3.8进场复验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拉伸和抗弯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
样检测)
A.4 冷拔低碳钢丝取样规则 A.4.1 取样执行标准:JC/T540-2006
A.4.2 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A.4.3 取样方法及数量:
a) 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后取2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15cm。
b) 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A.4.4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丝的牌号、直径和盘号。 A.4.5 送样:填写好与样品相符的委托单,交给试验人员。
A.4.6 复检:乙级钢丝经试验,若有一试样不合格,应从未取过试样的盘中截取双倍试样复检,如仍有一根不合格,则该批钢丝应逐盘检验。
A4.7主要检测项目:甲级冷拔低碳钢丝应进行直径、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及反复弯曲次数的检验。
如有某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乙级冷拔低碳钢丝应进行直径、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及反复弯曲次数的检验。如有某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可从该批冷拔低碳钢丝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检。
A.5 冷轧带肋钢筋取样规则 A.5.1 取样执行标准:GB13788-2000
A.5.2 取样批量:钢筋应按批进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和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吨。
A.5.3 取样方法和数量:应逐盘取样。对直条成捆供应的550级应逐捆取样。
a) 对盘状钢筋,从每盘的任一端截去500mm后切取3个试件,1个做抗拉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2个做弯曲试验。
b) 对捆状钢筋,从每捆中同一根钢筋上截取3个试件,1个做抗拉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2个做弯曲试验。
A.5.4 试件尺寸:抗拉试件长60cm,抗弯试件长25cm。
A.5.5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筋牌号、直径、出厂厂家和进场批量。 A.5.6 送样:填写好与样品相符的委托单,交给试验人员。
A5.7进场复验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拉伸、抗弯试验、伸长率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
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6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6.1每批钢筋或连接件进场后,应进行钢筋的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或其他性能的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A.6.2 批量划分:按下列规定:
A.6.2.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及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不大于60t为一批。
A.6.2.2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以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钢绞线、钢丝束不大于30t为一批。
A.6.2.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以同一类产品、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生产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验收批。外观检查抽取10%,且不少于10套。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硬度检验抽取5%,且不少于5套。静载锚固能力检验抽取3套试件的锚具、夹具或连接器。
A.6.2.4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每批抽检9件圆管试件(12件扁管试件)。
A6.2.5进场复检测项目:对于新进场的产品应进行抗拉强度、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应力松弛试验、疲劳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7 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的取样规则
A.7.1 参照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A.7.2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A.7.3 批量划分: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应按一批计算。
A.7.4 取样方法: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注:切取过试件的制品,应补焊同牌号、同直径的钢筋,其边长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个孔格的长度。)
当焊接骨架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制作模拟焊接试验网片,从中切取试件。 A.7.5 试件尺寸:
拉伸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且横筋的焊点应处于纵筋长度的1/2处。
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其焊点距纵筋一端应大于或等于40mm,距另一端应大于或等于250mm。
A.7.6 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热轧钢筋应做剪切试验,每组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抻试验,试件应各为1 件;冷拔低碳钢丝抗剪试件每组3件,拉伸试件每组3件。如需复检,应取双倍试件。 A.7.7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结构部位、钢筋牌号、直径、焊接日期、焊工姓名及证号。
A.7.8 送样:填写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7.9检测项目:对样品应进行力学拉伸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8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取样规则
A.8.1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A.8.2 批量划分: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的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若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A.8.3 取样数量与尺寸: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
——3个做拉伸试验, 试件长度60cm,焊点应处于试件长度的1/2处。
——3个做弯曲试验, 试件长度(D+2.5d)+150mm,D为弯心直径,当d≤25(mm),D=4d;当d>25(mm) ,D=5d,d为钢筋直径。
A.8.4 试件要求:试件的焊点均应在试件长度的1/2处。抗弯试件应将焊点受压面的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面齐平。
A.8.5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结构部位、钢筋牌号、直径、该批接头数量、焊接
日期、焊工姓名及证号。
A.8.6 送样:填写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8.7检测项目:拉伸和抗弯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9 钢筋电弧焊接头取样规则
A.9.1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A.9.2 批量划分:
a)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时,仍应作为一批。
a) 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b) 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3 个试件。 A.9.3 取样方法与数量:从成品中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A.9.4 试件尺寸:每个试件的长度为8d+400mm(d 为钢筋直径),焊接点应处于试件长度尺寸的1/2处。 A.9.5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结构部位、钢筋牌号、直径、焊接日期、焊工姓名及证号。
A.9.6 送样:填写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9.7检测项目:拉伸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10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取样规则
A.10.1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A.10.2 批量划分:
a)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
b) 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两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c) 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3 个试件。 A.10.3 取样方法与数量: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复检应取双倍试件。 A.10.4 试件尺寸:试件长度60cm。焊点应处于试件长度的1/2处。
A.10.5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结构部位、钢筋牌号、直径、接头批量、焊接日期、焊工姓名及证号。
A.10.6 送样:填写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0.7检测项目:进行拉伸试验检测(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11 钢筋气压焊接头取样规则
A.11.1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A.11.2 批量划分: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