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由分管环保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三创办、卫生院、中心小学、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三创办主任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 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镇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 镇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镇爱卫办牵头,相关村(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 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 由镇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 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 镇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镇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国家、省、市、县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镇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镇村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环卫人员做到每天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3、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 4、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 由镇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镇属各单位、各村(居)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履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责任,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管,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设立固定性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安排卫生报刊阅览室或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画廊,订阅卫生报刊等健康教育资料,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3、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内工作场所、会议室张贴禁烟标志,明确专兼职人员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劝阻吸烟。 4、对新干部职工进行岗前
健康教育和环保教育;对接触有毒有害物体的工人进行的职业卫生教育;对女职工进行妇女保健教育。三种教育普及率分别达95%以上。
4、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率100%(含上列三种方式进行的教育)。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5、安排能够满足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保健需求的工作经费。 6、完善各项健康教育工作资料。 除四害工作制度
1、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除四害活动,与社区签订除四害任务书。 2、明确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每年冬春开展灭鼠突击活动,夏秋季节开展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
3、及时疏通下水道,清除闲置积水、暴露垃圾等四害孳生繁殖场所。 4、在食堂、仓库等部位配置纱门、纱窗、防鼠网、鼠笼、鼠夹等防蚊、防蝇、防鼠设施。
5、及时向社区或市爱卫办反馈四害孳生情况。
6、安排能够满足本单位除四害需要的工作经费。 卫生保洁制度 全体员
工必须保证工作场所和划定的卫生包干责任区达到以下要求: 1、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厕所水冲式,保持无蝇无蛆无臭;垃圾袋装收集,密闭贮存,日产日清;下水道畅通,窨井口有防鼠网;办公场所及公用通道有数量足够、整洁卫生的痰盂、纸篓和废物箱,并每天清理保洁。 2、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办公室、会议室、仓库、贮藏室、教室、车间等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四壁、顶棚、门窗干净无积尘、蛛网;室外无暴露垃圾、无积水、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办公室、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消毒设施完备(用一次性水杯不必配消毒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