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3]7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5.23 【实施日期】2003.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3]7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入汛以来,我市受高空低槽频繁东移和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出现了长时间连续性较大降水,降水量偏大,暴雨洪灾初露端倪,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造成多起房屋倒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市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做好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作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充分准备 1 / 2
从今年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来看,大江大河有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局部
地区洪涝灾害仍将偏重发生。由于汛期降水较多,地质灾害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将诱发大量滑坡、泥石流灾害,特别是三峡水库二期蓄水后,水位涨落幅度较大,将对沿江崩滑体及库岸稳定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增强危机意识、灾害意识和防范意识,充分认识暴雨洪灾和地质灾害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发展的要求,把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前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时研究,周密部署,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思想发动、队伍组织、工程建设、预案制定、物资储备、抗洪抢险、灾后救助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物资到位,牢牢掌握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二、全力以赴,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
(一)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各项防汛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防洪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负,确保防汛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防汛工作责任监督机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定期公布全市大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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