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交到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投标,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 1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截止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10: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10:00 地点: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金额的2% 18 19 谈判时间、地点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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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介绍:
1.1项目编号:2018CG238FW
1.2项目名称:第三、第五及古山幼儿园临时用电施工图设计 1.3服务工期: 中标后1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定义
2.1 “甲方”系指本次采购项目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即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的委托组织本次谈判的机构,即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乙方”系指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中标供应商。 3、适用范围
3.1资金来源:此次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其资金已经获得了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的批准,并计划支付本项目所需资金。
3.2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此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中所叙述的第三、第五及古山幼儿园临时用电施工图设计。 4、付款方式
4.1第一次付款 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90%,第二次付款 服务满一年后付10%。 5、投标人资格
5.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内注册,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或以上级设计资质的合法企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主要人员:为完成本次采购,投标人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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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7)其它:投标人以往的履约信誉良好。
5.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投标代表
6.1投标代表应为企业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盖章)和有效证件原件方能进行投标,否则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5:00前以单位账户交到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投标,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2本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7.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息退还。
7.4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2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9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资料以获得中标的; (4)谈判过程中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5)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是不参加谈判会议的; (6)谈判过程中做出其他违法行为影响谈判正常进行的。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谈判文件的说明
9、谈判文件构成 9.1谈判文件包括:
(1)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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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须知; (3) 技术文件; (4) 合同基本条款; (5) 附件。
9.2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谈判文件的澄清
10.1任何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均为无效。 11、谈判文件的修改
11.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处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1.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1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了解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对谈判文件的理解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2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粘的方式进行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插页。 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3.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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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报价说明;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要求提供);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字资料。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所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需要法人或授权人签名的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人签名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6.2.1项目收费范围为采购人依据国家收费标准范围计算完成谈判文件所列采购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咨询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工具、监理设施、办公、通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险、税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
16.2.2投标报价不包括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其他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和业主给付的奖金。
16.2.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状况等现场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相关申请将不被批准。
17、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经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里)
(1) 投标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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