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群众来信办
理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许政办[2007]49号 【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
(许政办[2007]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自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于2006年6月开通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市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1932封,其中,网站直接回复411封,转各地各部门办理1460封,领导批示办理61封,办结1897封,办结率达98.2%。市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赞许。市长信箱已成为群众向政府反映问题的“快速通道”,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之桥”、“连心之桥”、“感情之桥”,在转变政府工作作风、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构建和谐许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个别单位不够重视、办理超时、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甚至有推诿扯皮、久拖 1 / 2
不办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关键阶段,各种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及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原则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一切工作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实实在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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