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液压电梯,检验机构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2]358号)同时废止。
附件A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内容、要求与方法
说明:下表中所有项目适用于监督检验,其中标有“▲”标识的条款适用于定期检验。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液压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液压电梯的相应参数; (2)液压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液压电梯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液压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应当包括满载压力设计值和液压油的特性和类型),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如有的话,如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破裂阀、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控制柜和仅使用机械移动部件的单向节流阀)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编号除外)等内容,并且有液压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1 1.1 (4)安全保护装置(如有的话,如门锁装置、限速技制造 器、安全钳、缓冲器、破裂阀、含有电子元件的液压电梯安装施术 安全电路、控制柜和仅使用机械移动部件的单向工前审查相应资资料 节流阀)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高压料 资软管的出厂合格证书、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料 A 试证书,破裂阀的调试证书及其制造单位提供的调整图表; (5)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续表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 1.2 (4)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技术 资料 资料 A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审查相应资料。第(1)~(3)项在报检时审查,第安装 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3)项在其他项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目检验时还应当查验;第(4)、(5)项在试验时查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验;第(6)项在竣工后审查 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液压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A-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