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文艳
催款函
令狐文艳
尊敬的商户______________ 您好!
就贵商铺经营期间拖欠河南索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场地使用费一事,我司致函如下:
一、您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品牌合作合同,
该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该合同依法成立并已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河南索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依约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按照所签订的合同,您应于 2015年 11 月 15日之前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场地使用费。
三、请您于收到此催款函之日起3日内(2015年11月22日前)向我司支付拖欠款项,否则将于2015年11月23日与您解除合同,同时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并追究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商户签字 年 月 日
河南索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商业运营部
2015年11月18日
令狐文艳
催款(律师)函之令狐文艳创作
令狐文艳催款函令狐文艳尊敬的商户______________您好!就贵商铺经营期间拖欠河南索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场地使用费一事,我司致函如下:一、您与我司于年月日签署了品牌合作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该合同依法成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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