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销售区域市场经销
商及分销商的合理利润,提高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本公司的产品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所有客户及销售人员。 3
职责
3.1 市场部负责、销售部协助制定公司产品各区域价格体系。
3.2 销售部负责各区域市场价格体系执行及维护、货物流向管理、并对窜货情况进行调 查核实。 3.3 销售管理部负责窜货现象的纠正、处理、上报,窜货预防的改进。 3.4 财务部负责对窜货处理费用的扣款、补偿。 4
窜货的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4.1 窜货是指未经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下属分销商跨规定区域销售或从其他市场返货 的行为。 4.2 窜货按性质及数量分为:一般性窜货、恶性窜货。 4.2.1
一般性窜货指收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注:原则上A产品X件以下,B产品在丫件 以下)
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的行为。 4.2.2
恶性窜货: 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的分销商故意涂改防窜货标识 、低于公司的指 导价格
销售的行为或按公司价格体系但跨区域销售数量较大的 (注:原则上A新产品X件 以上,B产品丫件以上)。
4.3 窜货事件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区域销售人员协助核实,销售管部对处理过程 及结果进行监督。
4.3 窜货事件处理由销售管理部负责上报处理意见, 经公司批准后由销售部、 财务部执行。 5
窜货预防
5.1 各地经销商及分销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 关,有效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同时,对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
记,由区域销售业务人员监督执行,销售部、销售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未按上 述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处罚。
5.2
销售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调查,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 防方法,
并以定期或不定期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6窜货处罚标准
6.1第一次窜货发生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窜货类型 窜货经销商处罚标准 被窜经销商补偿标准 窜货区域销售人员处罚标准 窜货区域经理处罚标准 被窜货区域销售人员补偿 销售部长处罚标准
一般性窜货 2000-3000 元 恶性窜货 扣年终返利10% 窜货方罚款金额全部补偿给被窜方,销量计入被窜方 200元 300元 300元 500元 窜货方罚款金额全部补偿给被窜方。 500元 800元 注:销售部长的罚款金额用于销售部部门活动费用。 6.2 在一个经营年度内同一客户发生第二次、第三次按以下规定处理
货次 数 处罚对象 经销商 业务人员 区域经理 - 第一次标准的2倍 第一次标准的2倍 第一次标准的2倍 取消其经销权 降级或调离岗位 降级或调离岗位 第二次 第三次 6. 3在市场特殊时期(公司调价期间、销售人员集训或休假期间等)发生的窜货事件, 将加重处罚,处罚标准翻倍执行。
6.4 公司业务人员直接参与窜货行为,一经查实,第一次扣发本季度提成及本月工资, 第二次作自动离职处理。 7
窜货处理流程
7.1市场发现窜货后, 被窜市场(客户或当地销售人员)填写《窜货举报单》交销售管理 部。
7.2销售管理部根据《窜货举报单》核实相关信息,查出窜货源头。
7.3销售管理部将窜货的相关信息通知销售部长、相关客户及相关销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