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沿江城际常熟站下穿通道北延伸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认真审核,弄清设计意图,对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请教设计单位,予以澄清;
8)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①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②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③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④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⑤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⑥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⑦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9)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企业负责人审批,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1)参加专家论证会成员包括: ① 专家组成员(5人以上单数); 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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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④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⑤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⑥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⑵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① 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② 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③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0)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
1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不合格因素,消除质量通病;
1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技术交底,监理单位进行见证。
2.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技术部门重新按程序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重新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签字;
2)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对设计方法、技术标准、功能作用、施工参数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使所有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3)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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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对于连续施工工序,交班质检人员就本班施工质量情况以及需要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作详细说明,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坚持三检制度。技术员、质检员、实验人员必须跟班作业,要强化工序间的检查验收,凡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关键部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加强对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订货、采购、运输、保管和供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坚持严格的检验制度,认真把关,一切以试验指标为准,不合格材料不能入场,同时要保证检验方法的正确性和检验工具、检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
7)采用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选派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加强对整个施工工程的施工控制,坚持一切经过试验检测,一切以数据说话的原则;
8)服从业主、设计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虚心接受提出的改进意见,积极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搞好配合工作,严格按评审后的意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
9)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0)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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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工作流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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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为了有效预防、监控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可能在某个分部、分项和环节上发生建筑安装生产重大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在施工准备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点源进行排查,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辩识危险点源,对日常的巡检建立制度,针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危险点源的控制:
1.基坑支护
1)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摸清工程实际情况,水文、地质情况,对能大放坡的基坑进行放坡施工,对不能放坡的基坑要进行基坑支护;
2)基坑周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灯。 2.土方开挖
1)必须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大小,选择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基坑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放坡,必要时还要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以免出现滑坡、塌方事故;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而定;
4)及时采取排水措施,以免基坑被水浸泡,造成坑壁土质松软、土方下滑、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5)采用机械挖土时,需要人员来配合清底,但在清底、清边时,要待机械停止工作时进行,以免机械伤人。
3.模板与支架 1)材料要求
⑴ 碗扣脚手架、扣件式脚手架的材料性能应满足Φ235-A级钢的要求,钢管尺寸和形位要求符合规范。
⑵ 上碗扣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下碗扣横杆接头,斜杆接头应采用碳素钢制造,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钢板冲压整体成型的下碗扣,钢板应满足Φ235-A级钢的要求,板材厚度不得小于6mm,并应经600~650oc时效处理,严禁利用废旧锈蚀钢板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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