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豫环文〔2011〕250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
(2012年本)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33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我厅对《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分级审批目录(2012年本)》印发你们,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同时废止。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2年本)
审批级别 项目类别 一、农林水利 水库 灌区 项目名称 新建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水库项目。 新建30万亩及以上大型灌区项目。 在跨省辖市大中型河流上新建、改建的河道堤防、引水工程或其他水事工程 省 级 审 批 养殖 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引水工程;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地下水开采。 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及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及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及以上、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及以上的养殖项目;其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项目。 农业 林业 二、能源 5000亩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田垦殖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产品基地。 原料林基地。 水电站:总装机1000千瓦以上、25万千瓦以下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水电站项目。 电力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风电站项目。 其他电站:垃圾焚烧及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 电网工程: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 煤炭采选:煤炭开采;新建选煤厂;年生产能力1 亿立方米及以煤炭 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煤层气开采项目。 煤炭加工:独立焦化项目;煤炭液化、气化项目;煤制原油。 石油天然气 三、交通 铁路 公路 四、冶金 黑色金属 新建200 公里以上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石油、天然气管线。 100公里以下新建(含增建)项目。 高速公路;新建50公里及以上的国省干线一级公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一级、二级公路。 黑色金属矿山开发;选矿项目;铁合金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矿山开发项目;选矿项目;除环保部审批有色金属 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冶炼项目;有色金属电解提纯项目;铅锌电解阳极泥回收有价金属项目。 黄金 省 级 审 批 六、非金属制品业 化工 五、化工石化 石化 日采选矿石500吨以下项目;冶炼项目。 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农药制造;除复混肥、有机肥之外的肥料制造;染料及其类似产品制造;饲料、食品添加剂制造;有毒有害化工废渣、废母液的处置项目。 年产50万立方米以上石灰岩矿山开发;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选矿;化学矿山开发;水泥熟料项目;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造;电石制造;玻璃制造;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制造。 七、医药 八、机械电子 金属制品 设备制造 电池制造 省 级 制革 制革;毛皮鞣制;毛皮鞣制产生的含铬废物的处置项目。 九、轻工 造纸 化学药品制造;含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转基因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等高新技术项目。 含电镀的金属制品项目;使用有机涂层、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年产10万吨以上的铸铁金属件制造;新建电镀废渣处置项目。 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且含电镀、喷漆的机械电子设备制造。 铅酸蓄电池制造;镍、锂电池制造;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 纸浆制造、造纸。 审 批 饮料及酒类制造 烟草 白酒、啤酒(单纯勾兑的除外)制造;含原汁生产的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卷烟制造。 酒精、淀粉、淀粉酶、淀粉糖、味精、柠檬酸、氨基酸、黄原农副产品加工 胶、木糖、酶制剂、酵母制造;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乳制品加工;畜禽屠宰。 橡胶制品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化学纤维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或产生缫丝废水、十、纺织化纤 精炼废水的纺织品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服装制造。 十一、城建 十二、社会事业 旅游 集中供热 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再生 十三、核与辐射 十四、机密工程 新建日处理5万吨及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新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 缆车、索道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城市规划区以煤为燃料的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 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核技术应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电磁辐射项目。 全部。 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十五、其他 省 辖 市 审 批 省 三、化工 辖 市 四、医药 审 批 五、轻工 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放量大于等于吨/年的项目。 一、交通 50公里以下的国省道一级公路;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一级、二级公路;改、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 油库、气库;城市天然气供应。 涂料类、颜料类、油墨类、油漆类(单纯混合、分装)项目;复混肥、有机肥、硅酸钠、泡化碱、轻质碳酸钙、活性炭、净水剂、氯化石蜡制造;氧化锌提纯项目;有省、省辖市级科技成果鉴定手续、不在环境敏感区的小试规模的化工试验装置。 不含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不含原汁生产的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植物油加工;20万吨以下乳制品加工;塑料制品制造;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 二、石油天然气 六、机械电子 七、有色金属 省厅审批目录以外的所有项目。 压延加工;含锌废渣湿法回收有价金属项目。 土砂石开采;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开采;采盐;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非电镀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建筑陶瓷和卫生八、非金属制品制造 陶瓷之处的其他陶瓷制品生产;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棉制品、年产5000吨以上的岩棉)生产。 九、地质勘查 十、煤炭 十一、电力 十二、核与辐射 基础地质勘查;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矿产地质勘查。 选煤、配煤改扩建项目;水煤浆生产;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1 亿立方米以下);企业自备煤气站。 沼气、垃圾填埋气、煤层气、工业余热、太阳能发电。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医院、疗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游乐场、学校、房地产(指编十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类项目);日处理5万吨以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垃圾处理场;供水工程;锅炉供热。 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下、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下、奶省 辖 市 审 批 十五、其他 十四、农业 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下、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下养殖项目;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项目;水产养殖项目。 不属于省级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其他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其他建设项目(县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除外)。 按照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业垦殖、经济林基地、县 级 审 批 一、综合 煤炭储存和集运、型煤生产、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机械加工、蛋品加工、植物油调和分装、锯材和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工艺品制造、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三级以下等级公路、绿化工程、城镇河道及湖泊整治、房地产、仓储及物流配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建设项目。 二、其他 按照规定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项目除外)。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三条,“环境敏感区”的定义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