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的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股份制改造 【发文字号】宁委发[2013]33号 【发布部门】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21 【实施日期】2013.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3年5月21日 宁委发〔2013〕33号)
为充分发挥我市国有企业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 的深化国有经济改革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发挥 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优化国有 资本布局,加快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完善“三 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与活力,为 1 / 3
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三都市、三名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至2015年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的控制力显著提升;城市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显著提升;投融资体制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服务民生能力显著提升;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法人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活力显著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净资产超过3000亿元,利税总额超过230亿元,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率达5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投资2500亿元。30家资产优质、管理高效、运营良好的企业进入全国或全省先进行列。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内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1.突出企业战略定位。根据市属集团发展战略和主业,结合行业特点,将企业分为竞争性和功能性(公益性或准公益性)两大类,以经济效益为导向,进一步增强竞争性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带动力;以提升服务和控制成本为重点,实现功能性企业持续发展和服务社会双重目标。(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各市属集团)
2.推进投资运作创新。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主业投资,坚持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负债水平和融资能力相匹配,优化企业投资决策,明确盈利模式,实现投资回报。竞争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等方式,积极参与先导性、支柱性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实现投资、运营、盈利、退出、再投资的滚动发展;功能性企业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扩大直接融资、加快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提升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投资、建设、管理、还贷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市属集团)
3.加快技术创新。支持国有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技术中心、科技成果孵化 2 / 3
和转化平台,集中打造一批国家、省级技术中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创新
投入超过营业收入3%的部分按两倍视同考核利润。建立持续稳定的技术开发机制,协调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科委、各市属集团)
4.加强管理创新。深化国有企业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系统集成物资采购、生产控制、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结算等管理流程,构建高效、集约、共享的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市属集团资源计划信息系统(ERP)建设,用信息化保障管理制度落实和资源优化配置。全面实行企业财务负责人集中委派,加强资金集中管控,实施投资后评价制度,落实企业决策和经营全过程风险管控。瞄准行业领先水平和龙头企业,系统推进对标管理,加快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行业竞争力。2013年22家重点企业实施对标管理试点,2014年重点企业全面实施对标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各市属集团) (二)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集中资产资源发展重点企业 5.压缩集团管理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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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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