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637 40756 6339 153319 3645 807 847 57.1 1347.1 269.8 1443.8 19.2 11.5 10.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1.0%;建筑安装业占19.3%;建筑装饰业占29.2%;其他建筑业占10.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3.0%;建筑安装业占8.3%;建筑装饰业占4.8%;其他建筑业占3.9%(详见表8)。
表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合 计 企业法人 (万个) 22.7 合 计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9.3 4.4 建筑安装业 6.6 建筑装饰业 2.4 其他建筑业 从业人员 (万人) 3901.1 3238.7 322.0 186.4 154.1 资质内企业 企业法人 (万个) 8.3 4.6 1.5 1.5 0.7 从业人员 (万人) 3511.3 3018.4 255.2 120.7 117.0 资质外企业 企业法人 (万个) 14.4 4.7 2.9 5.1 1.7 从业人员 (万人) 389.8 220.3 66.7 65.7 37.0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68841.7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完成[6]62785.3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6056.4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3.7%;建筑安装业占9.2%;建筑装饰业占4.6%;其他建筑业占2.4%(详见表9)。
表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建筑业总产值的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合 计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合 计 68841.7 57619.5 6366.7 3200.8 资质内企业 62785.3 54258.6 5197.2 2209.7 资质外企业 6056.4 3360.9 1169.5 991.1 其他建筑业 1654.8 1119.8 535.0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30518.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23591.6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1722.5亿元,其中住宅建筑竣工面积133880.7万平方米,竣工价值12520.8亿元(详见表10)。
表10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合 计 厂房、仓库 住宅 办公用房 批发和零售用房 住宿和餐饮用房 居民服务业用房 教育用房 文化、体育用房 卫生医疗用房 科研用房 其他用房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万平方米) 223591.6 41834.2 133880.7 16996.6 4597.0 3470.9 2577.8 7977.8 2488.6 2048.0 685.9 7034.5 房屋建筑竣工价值 (亿元) 21722.5 3767.8 12520.8 1971.2 477.5 402.4 268.6 817.6 373.3 266.6 96.2 760.4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51711.9亿元,负债合计为34035.0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676.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8%(详见表11)。
表11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合 计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其他建筑业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资产合计 51711.9 43348.0 5445.6 1850.5 1067.9 负债合计 34035.0 28817.8 3572.7 1038.8 60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676.9 14530.2 1872.9 811.7 462.1 2008年,我国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59717.9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6.3%,建筑安装业占8.5%,建筑装饰业占3.6%,其他建筑业占1.6%;利润总额2201.8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1.6%,建筑安装业占12.3%,建筑装饰业占3.9%,其他建筑业占2.2%(详见表12)。
表12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
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合 计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其他建筑业 工程结算收入 59717.9 51514.5 5104.2 2149.5 949.8 利润总额 2201.8 1796.3 270.1 86.5 48.9
注释:
[1]所有者权益合计: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即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3]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6]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9年12月25日
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4.8万个,比2004年末增加7.5万个;从业人员1020.2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259.5万人(详见表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政事业法人单位0.7万个,比2004年末减少0.1万个;从业人员44.9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4.1万人。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1]占85.3%,仓储业占11.7%,邮政业占3.0%;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7.3%,仓储业占5.0%,邮政业占7.7%。
表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合 计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个) 148289 252 66527 7503 7431 735 83 43955 17416 4387 从业人员(万人) 1020.2 179.3 333.2 159.0 79.4 31.3 2.5 106.0 51.1 78.4
(二)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807.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09.2%。在资产总计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90.3%、7.6%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