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企业通用管理文
案质量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质量管理制度 GLWA134 页码 10-1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并能迅速处理,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2.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3.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制订 1.质量标准 生产管理部会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有关人 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以及原料供应商水准,分材料、半成品、产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二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标准 生产管理部会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料、半成品、产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修订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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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质量管理制度 GLWA134 页码 10-2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造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生产管理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修订时,生产管理部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第三章 仪器管理 第五条 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六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七条 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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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质量管理制度 GLWA134 页码 10-3 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的正确性及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教导纠正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项目。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第四章 原料质量管理 第八条 原料质量检验 1.原料购入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收料,对需要用仪器检验的原料,开立“物料验收单(基板)”,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物料验收单”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部门存,第三联仓库留存,第四联送质量管理部门。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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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质量管理制度 GLWA134 页码 10-4 第五章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九条 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品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企业制造标准。 (2)种类。 (3)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4)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企业的包装规定,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唛头是否明确表示。 (5)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生产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条 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1.生产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产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生产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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