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网上申领(电子发票适用)网上办理操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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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对已办理电子发票核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在核定范围内发放发票。本功能为企业纳税人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服务规范。
二、业务前提 1.前提条件: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未被停供发票; 3)纳税人有有效的票种核定; 4)纳税人有对应票种的可领用数量; 5)一窗式比对无异常记录或异常已处理; 6)纳税人无欠税记录;
2.准予申请的票种仅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发票办理——发票网上申领(电子发票适用)
四、操作步骤
(一)网厅纳税人端申请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发票办理”菜单,点击“发票网上申领(电子发票适用)”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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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填写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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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模块仅适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申领;2.申请完成后,待办理状态为“已办结(通过)”后,请至开票软件下载电子数据。
第二步:提交
第三步:验证CA
弹出框内输入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验证CA密码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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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网上申领(电子发票适用)网上办理操作手册(1)
发票网上申领(电子发票适用)网上办理操作手册一、业务概述对已办理电子发票核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在核定范围内发放发票。本功能为企业纳税人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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